信息名称: 2024年9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索?引?号: */2024-*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 |||
产生日期: 2024-09-09 | 发布日期: 2024-09-09 | 废止日期:有效 | ||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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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汽车动力电池包及蓄能包配件*套、铝牌铜牌链接件*套、汽车转向系统及悬架组件*套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区湟里镇 (略) 3:建设单位:常州宏 (略) 4: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武进区湟里镇 (略) ,租用 (略) 7000平方米厂房进行生产,购置冲床、全自动电泳生产线、底盘装*生产线等设备共计17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动力电池包及蓄能包配件*套、铝牌铜牌链接件*套、汽车转向系统及悬架组件*套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厂内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 (略) (略) ,经市 (略) 进入湟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湟里河。本项目产生的不含氮磷废水经厂内不含氮磷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接管至湟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湟里河。本项目产生的含氮磷废水通过厂内含氮磷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到生产线中,不外排。 5.2气:1和2号电泳线酸雾、1号喷漆前处理酸雾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号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由1#排气筒排放。3和4号电泳线酸雾、2号喷漆前处理酸雾采用集气罩收集,经2号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由2#排气筒排放。1号和2号电泳线(电泳、烘干)有机废气;1号喷漆有机废气及喷漆颗粒;1号PVC喷胶废气(颗粒及有机废气);印刷有机废气;烘干天然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3号水喷淋+除湿+吸附脱附+CO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由3#排气筒排放。3号和4号电泳线(电泳、烘干)有机废气;2号喷漆有机废气及喷漆颗粒;2号PVC喷胶废气(颗粒及有机废气);烘干天然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3号水喷淋+除湿+吸附脱附+CO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由4#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负压收集,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由5#排气筒排放。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废气经6#排气筒排放。污水设施废气和危废库房废气经负压吸风收集,经碱喷淋+除湿+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由7#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废气通过规范生产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声: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5.4固: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焊接烟尘、废焊丝、抛丸粉尘、包装袋、纯水机滤膜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为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槽渣、废酸、废胶、废包装桶、废漆渣、污泥、废滤膜、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手套、拖把、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