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依据相关文件向我分局申请办理位于香洲区南屏南泉路西侧、珠海大道南侧的环山路(南屏水库段)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手续。现对以上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19日)。
一、公示内容
项目立案号:XZ窗【2023】2333
申请单位名称: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用地项目名称:环山路(南屏水库段)一期工程
用地位置:香洲区南屏南泉路西侧、珠海大道南侧
用地面积:4272.73平方米
二、附注
联系人:汪工
咨询电话:0756-*
(略) 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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