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EPC 总承包-2024 年 2 月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
(略) 酚氨回收(95 单元)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装
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酚氨回收(95 单元)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装置 EPC 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
2.2 建设规模: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是利用内蒙古锡林浩特胜利煤田的
褐煤作为原料和燃料,选择固定床干法排灰纯氧碎煤加压气化、低温*醇洗净化、镍基催化
剂*烷化等技术生产天然气,最终生产 40 亿 m3/年天然气。厂址位于经棚镇西南方向,南
距呼海大通道约 10 公里,集通铁路在呼海大通道北侧 2.5 公里处通过。厂址东北方向距离
经棚镇 68 公里,西南方向距离浩来呼热镇 12 公里,大石门水电站(本工程的水源地)位于
厂址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 43 公里,供水距离约 52 公里。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二期工程生产装置为年产天然气
13.3 亿 m3,95 单元酚氨回收装置利用二期工程生产装置的原料酚水进行萃取脱酚处理后生
产出稀酚水,并副产粗酚、稀氨水、酸性气等,原料酚水设计处理能力为 300t/h,操作弹
性为 60%~120%,并在 120%负荷条件下保持长期稳定运行。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充
分依托现有装置,连续运行,年操作时数为 8000 小时,项目建设在现有厂区内。
2.3 工期要求:
建设工期:自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月内建成投产。本项目拟分设计、采
购、土建施工、安装、试车投产五个主要阶段进行,整个阶段需交叉进行确保如期建成投产。
本项目各个阶段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1)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5 周前完成地槽开挖及土建基础详细设计工作;
(2)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8 周前完成场地平整及余土外运工作;
(3)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10 周前完成地槽开挖工作;
(4)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9 周前完成土建结构(含钢结构、塔器及设备基础图)及
地下管网详细设计工作;
(5)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15 周前完成土建基础施工(出零米)及地下管网施工;
(6)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0 周前完成工艺、管道、设备安装详细设计工作;
(7)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1 周前完成电气、仪表、暖通、通讯、消防等专业详细设
计工作;
(8)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1 周前设备及管道*续到货开始进行安装;
(9)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2 周前完成土建结构封顶及钢结构安装;
(10)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8 周前设备、管道、电仪设备全部到货;
(11)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32 周前完成塔器、设备安装及厂房封闭工作;
(12)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40 周前完成管道、电气仪表全部安装工作;
(13)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41 周前完成吹扫、冲洗、单机试运及仪表调试工作;
(14)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43 周前完成系统气密、置换、联动试运具备投运条件。
本项目实施进度规划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附件四:《基础工程设计文件》。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工期要求细化设计、采购、施工及技术服务进度节点。
2.4 招标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酚氨回收(95 单元)
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装置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95 单元酚回收装置、配套公用工程装置
(含一间循环水塔)和辅助设施系统的土建、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管道、仪表与自控、
电气、给排水、消防、通讯、照明、暖通、分析化验等系统的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
调试工作,负责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
和性能考核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施工资质: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投标人近 10 年至少须具有 1 个已建成的 30t/h 以上处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装置工
程 EPC 业绩;或 1 个 30t/h 以上处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装置工程设计业绩和 1 个石油化工装置
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上述
信息的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略) 〔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
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
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 个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的项目经理,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上述信息的主要内
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
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
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成员
单位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要求,近 10 年至少须具有 1 个已建成的 30t/h
以上处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装置 EPC 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能体现上述信息的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2、3.2.3 要求,近 10 年至少须具有 1 个已建
成的 30t/h 以上处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装置 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或 1 个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的
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上述信息的主要内容页,竣
(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
//www.cdt-ec.com,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 (略) 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
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
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略)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大唐集团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地 址: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
联系人:雍非凡
电话:010-*
电子邮件:*@*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 (略)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weme.com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供应链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hina-cdt.com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请 | 2024 | 年 | 1 | 月 | 30 | 日至 | 2024 | 年 | 2 |
为 | 2024 | 年 | 2 | 月 | 20 | 日 | 9:0 | 时整( |
(略) 酚氨回收(95 单元)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装
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酚氨回收(95 单元)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装置 EPC 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
2.2 建设规模: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是利用内蒙古锡林浩特胜利煤田的
褐煤作为原料和燃料,选择固定床干法排灰纯氧碎煤加压气化、低温*醇洗净化、镍基催化
剂*烷化等技术生产天然气,最终生产 40 亿 m3/年天然气。厂址位于经棚镇西南方向,南
距呼海大通道约 10 公里,集通铁路在呼海大通道北侧 2.5 公里处通过。厂址东北方向距离
经棚镇 68 公里,西南方向距离浩来呼热镇 12 公里,大石门水电站(本工程的水源地)位于
厂址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 43 公里,供水距离约 52 公里。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二期工程生产装置为年产天然气
13.3 亿 m3,95 单元酚氨回收装置利用二期工程生产装置的原料酚水进行萃取脱酚处理后生
产出稀酚水,并副产粗酚、稀氨水、酸性气等,原料酚水设计处理能力为 300t/h,操作弹
性为 60%~120%,并在 120%负荷条件下保持长期稳定运行。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充
分依托现有装置,连续运行,年操作时数为 8000 小时,项目建设在现有厂区内。
2.3 工期要求:
建设工期:自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月内建成投产。本项目拟分设计、采
购、土建施工、安装、试车投产五个主要阶段进行,整个阶段需交叉进行确保如期建成投产。
本项目各个阶段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1)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5 周前完成地槽开挖及土建基础详细设计工作;
(2)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8 周前完成场地平整及余土外运工作;
(3)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10 周前完成地槽开挖工作;
(4)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9 周前完成土建结构(含钢结构、塔器及设备基础图)及
地下管网详细设计工作;
(5)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15 周前完成土建基础施工(出零米)及地下管网施工;
(6)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0 周前完成工艺、管道、设备安装详细设计工作;
(7)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1 周前完成电气、仪表、暖通、通讯、消防等专业详细设
计工作;
(8)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1 周前设备及管道*续到货开始进行安装;
(9)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2 周前完成土建结构封顶及钢结构安装;
(10)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28 周前设备、管道、电仪设备全部到货;
(11)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32 周前完成塔器、设备安装及厂房封闭工作;
(12)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40 周前完成管道、电气仪表全部安装工作;
(13)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41 周前完成吹扫、冲洗、单机试运及仪表调试工作;
(14)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第 43 周前完成系统气密、置换、联动试运具备投运条件。
本项目实施进度规划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附件四:《基础工程设计文件》。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工期要求细化设计、采购、施工及技术服务进度节点。
2.4 招标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酚氨回收(95 单元)
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装置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95 单元酚回收装置、配套公用工程装置
(含一间循环水塔)和辅助设施系统的土建、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管道、仪表与自控、
电气、给排水、消防、通讯、照明、暖通、分析化验等系统的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
调试工作,负责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
和性能考核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施工资质: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投标人近 10 年至少须具有 1 个已建成的 30t/h 以上处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装置工
程 EPC 业绩;或 1 个 30t/h 以上处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装置工程设计业绩和 1 个石油化工装置
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上述
信息的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略) 〔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
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
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 个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的项目经理,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上述信息的主要内
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
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
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成员
单位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要求,近 10 年至少须具有 1 个已建成的 30t/h
以上处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装置 EPC 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能体现上述信息的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2、3.2.3 要求,近 10 年至少须具有 1 个已建
成的 30t/h 以上处理能力的酚氨回收装置 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或 1 个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的
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上述信息的主要内容页,竣
(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
//www.cdt-ec.com,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 (略) 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
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
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略)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大唐集团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 (略)
地 址: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
联系人:雍非凡
电话:010-*
电子邮件:*@*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 (略)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weme.com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供应链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hina-cd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