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洋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重庆远洋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五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一)标的物详情
(2022)渝0103民初1102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重庆远洋 (略) ( (略) )对杨婕享有的应收款债权1笔。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现状
(略) 渝 (略) 于2022年10月26日作出(2022)渝0103民初110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杨婕于本判决生效 (略) 房屋租金2,970,00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完毕之日止,以2,97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经管理人申请执行, (略) 渝 (略) 于2023年6月6日作出(2023)渝0103执802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立即查封被执行人杨婕名 (略)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胜利路79号1幢1-5(产权证号:201房地证2014字第*号)房屋的过户、买卖、赠与及设置他项权利等手续;房屋查封期限三年。因前述被查封房屋属轮候查封,无权处置,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略) 渝 (略) 于2023年9月11日作出(2023)渝0103执80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款债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具体情况、该标的对应的债务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等,未作了解或核实的,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雷老师*。
重要提醒: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情况及现状,然后再参加竞拍。未咨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情况及现状知晓和认可,相关责任自负。
三、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六项的职责在京东网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重庆远洋 (略) 、拍卖平台不对标的物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承担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咨询了解,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瑕疵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6.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已由管理人通知,未接到通知的,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联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2.如若存在未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7日内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为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增价拍卖,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无人报名或无人出价的,竞价流拍。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远洋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 (略) 重庆九龙坡支行),注明“款项性质:拍卖成交价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标的物的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含京东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4楼)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
2.标的物由管理人以现状进行交付,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 (略) 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管理人仅提供必要协助。
九、相关税费及服务费用
1.标的物拍卖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标的物自身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3.京东网对本次拍卖将另行向竞得者收取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计算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物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具体收费详情请竞得者在拍卖竞价前务必自行查阅京东网破产拍卖关于技术服务费收取比例及方式的规定。
十、特别提醒
1.判决书项下权益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款项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未按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履行相关付款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及时根据管理人要求办理相关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4.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受理本破产案 (略) 和管理人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7.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8.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破产管理人咨询电话:雷老师 *
(略) 第五 (略) 监督电话:023-*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重庆远洋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