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集美区龙亭七里1-111号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商管资管〔2023〕3号
一、招租资产信息
1、招租标的:集美区龙亭七里1-111号
2、租赁面积:35.67㎡
3、出租用途:餐饮
4、租赁年限:3年
5、租赁标的地址:集美区龙亭七里1-111号
6、租赁方式:公开招租
7、招租底价:每月人民币【4281】元
二、承租人要求
(略) 场情况,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详见《公开招租须知》。
三、公告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7日当日17点止。有意向者请于公告有效期内前往厦门湖里区港中路1676号万圆中心E区3楼301-5进行竞租报名并领取《公开招租须知》。
四、招租人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 (略)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592-*
联系地址:厦门湖里区港中路1676号万圆中心E区3楼301-5
附件:《公开招租须知》
厦门 (略)
2023年9月18日
公开招租须知
为维护招租人和竞租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开招租工作顺利进行,请竞租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开招租须知。招租人视所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竞租人完全了解本须知并愿遵照执行。
一、名词解释
(1)招租人:指对房产出租提出公开招租、组织公开招租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的招租人为厦门 (略) 。
(2)原承租人:指招租标的在本次招租前的承租人。
(3)竞租人:指响应招租、参加竞租,并获得竞租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承租人:指响应招租、参加竞租,并最终获得承租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我司集美区龙亭七里1-111号房产公开招租,本次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及厦门 (略) 网站上发布公开招租房产信息。
三、本次招租房产情况说明
本次招租房产 设有 优先承租权。本房产以其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自行查看该房产现场和周边情况,不去查看或错过查看时间,均视为认可该房产品质。招租人视所有竞租人在竞租中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该房产现状的情况下做出决定的。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不得再对该房产现状提出异议。
本次招租房产不能用于危险品制造或存放以及政策规定不允许或非法的业态经营。
四、竞租资格
(一)本房产的经营用途为餐饮 ,竞租人应具备经营的相关资质,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之复印件(企事业单位加盖公章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备注:本条款仅限于有限定租赁房产的经营用途时采用)
(二) 竞租报名,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人为单位的,到场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略) 公章,方可进行报名。
竞租报名时,竞租人应自行提供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三)招租人评审小组对竞租人进行入围筛选,即审定竞租人是否具备竞租资格。以下个人或单位不具备竞租资格:(1)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缴交竞租保证金或招租人要求的材料的;(2)经“企查查”核查,竞租人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未执行完结的案件或者存在因未执行完结被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存在被限制高消费的不良记录的;竞租人征信报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3)在竞租报名时,尚有拖欠本次招租房产或者厦门 (略) 及其所出资企业出租的其他房产的租金、运营管理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水电费、卫生费及使用该房产产生的其他费用的情形;(4)在厦门 (略) 及其所出资企业组织的历次公开招租活动中,有涉嫌串通报价、操纵、垄断、敲诈、勒索等妨碍公开招租活动的行为的;(5)在厦门 (略) 及其所出资企业组织的历次公开招租活动中,有确定为承租人却未按招租人规定的时间签订租赁合同且未明示放弃承租资格的;(6)有违法、犯罪记 (略) 未完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7)经招租人评审小组审核确定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招租人只对经审核具备竞租资格的竞租人,在竞租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预留的电话号码进行电话通知和短信通知合格竞租人的序列号、账号及密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接通预留电话号码的,视为招租人已完成电话通知和短信通知。同时会在厦门 (略) 网上竞租管理系统中的报名公示一栏中公示合格竞租人的序列号。(备注:厦门 (略) 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网址:http://**)
(五)经审核具备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招租人给予其参加网络竞价的竞租账号、密码,竞租人应自行妥善保管,招租人视一切使用该账号、密码的行为均为竞租人本人完成,一切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本人承担。
五、竞租保证金
1、为保证招租工作严肃性,维护招租人和竞租人的共同利益,本次招租统一收取竞租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
保证金缴交方式:采取转帐方式
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 (略)
开 户 行:中国建设 (略) 建设支行
银行账号:3515 0198 0201 0000 1189
2、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竞租人竞租报名登记后,应于2023年10月18日15点前缴交竞租保证金,并在2023年10月18日17点前提交保证金缴款单据(现金缴款的提供原件,转账的提供复印件或原件)和经竞租人本人/本单位签署或盖章的《优先承租权人承诺函》或《竞租人承诺函》,否则,招租人一律认定其不具备竞租资格。
付款人应为竞租人本人/本单位。竞租人为个人的,缴交竞租保证金时应注明本人身份证号码;竞租人为单位的,应以本单位名义缴交竞租保证金。
3、保证金返还约定
经招租人评审小组审核不具备竞租资格的报名者,若已经缴交竞租保证金的,招租人将按其预留的电话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向原账户退还竞租保证金。
获得该房产承租权的竞租人(即招租结果确定的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全额转为租赁押金、房产租金及运营管理服务费。
其余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结果确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但原承租人放弃该房产的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所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于其租赁合同期满将该房产腾空并返还移交给招租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报名者或竞租人有拖欠本次招租标的或者厦门 (略) 及其所出资企业出租的其他房产的租金、运营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水电费、卫生费及使用该房产产生的其他费用的情形,招租人有权先在该房产竞租保证金中抵扣该部分拖欠费用后若有剩余再返还给报名者或竞租人。
若竞租人获得该房产的承租权后未按照招租人的要求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没收竞租保证金。
六、网上竞租规则
(一)网上竞租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点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0点00分
限时报价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点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1点00分
原承租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0日11点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1点30分
(二)竞租底价和竞租方式
本次公开招租报价起始金额为每月人民币(大写):*仟*佰***元整, 本次竞租采用网上公开竞租方式进行。
(三)网上竞租模式
本次招租采用以下第1种竞租模式:
1.有原承租人竞租报价的模式
原承租人不用参与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的竞租,但必须在限时报价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确认是否愿以系统给出的最高报价续租。原承租人同意接受系统最高报价,则原承租人以系统最高报价获得承租权;原承租人不接受系统最高报价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确认,则视为原承租人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该标的由当前报价最高的竞租人获得承租权。
2.无原承租人竞租报价的模式
原承租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网上竞租报价。
(四)确定竞租结果
本次招租采用 价高者得 模式确定竞租结果:按价格高低。
最高报价为本次竞租最终确定的承租价,其报价者即为承租人。若竞租人报出的租金价格均低于报价起始金额,且原承租人同意接受以报价起始金额的租金标准继续承租该房产的,则原承租人取得该房产的承租权;若原承租人不同意,则终止本次竞租,由招租人重新公开招租。
(五)具体网上竞租规则详见《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及《网上竞租流程图》。
七、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人应按照本次招租确定的网上竞租模式参与竞租,如原承租人未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间在网上竞租系统中确认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的,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只能在该标的房产第一次招租中使用,若该标的房产第一次招租未成功,则原承租人在该标的房产后续招租中均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
八、合同的签订
根据招租人在【厦门 (略) 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网上公布的竞租规则进行评定,竞租结果出具后,竞租结果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该房产承租权的竞租人(即竞得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到招租人处按本次竞租最终确定的承租价与招租人签订《确认承租认通知书》、租赁合同及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等。招租房产所处项目提供统一的运营管理服务,招租房产运营管理服务费为27元/平方米/月,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签订《运营管理服务合同》(详见附件)。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承租资格,其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竞得人还将失去参加今后厦门 (略) 及其所出资企业举行的一切竞租活动的资格。
2、若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则该房产本次招租不成功。招租人有权另行对该房产重新公开招租。
九、特别事项说明
1、年租金按6% 递增,即第一年租金为以本次竞租最终确定价计算的年租金金额,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 。
房产租金及运营管理服务费一季度一付的租金缴交方式,即租金每3个月结算一次,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及运营管理服务费,之后承租人应在每个租金结算周期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该结算期内的租金及运营管理服务费。承租人应将租金及运营管理服务费汇至招租人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另行书面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2、租赁押金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押金按该房产本次招租最后确定的月租金的2倍标准执行。
3、若原承租人在竞租系统上行使优先承租权后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以本次招租最终确定的承租价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或未确认行使其优先承租权,或原承租人明确确认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应在其与招租人签订的原合同期满之日结清租金、运营管理服务费、水电费、以及因使用该房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腾空并向招租人交付该房产。原承租人逾期腾空并交付该房产的,应按该房产本次公开招租最终确定的承租价计算的月租金金额折算成日租金作为标准,按逾期天数向招租人支付房屋占用费及相应的运营管理服务费。
4、原承租人腾空并交付该房产时,不得故意毁坏房产原状,也不得对该房产装修部分(指形成附合的部分)作任何拆除、涂抹或其他有损房产结构及装修的行为,否则,招租人有权要求原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原承租人若有家具杂物等物品未搬离的,原承租人同意招租人将该等物品按废弃物处置。
5、原承租人为本次公开招租确定的承租人的,其租赁期限自上一次租赁合同期满的次日起算。其余竞租人为本次公开招租确定的承租人的,其租赁期限自原承租人返还招租标的且招租人向新承租人交付该房产之日起计算(若招租人向新承租人发出书面交付通知,但新承租人未按通知载明的时间接收该房产的,则书面交付通知载明的交付日期为租赁期限的起算日)。
十、注意事项
1、《房产租赁竞租报名、竞租人确认事项及竞租资格审查表》、《公开招租须知》、《优先承租权人承诺函》、《竞租人承诺函》、《确定承租人通知书》、招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及其附件均为本次公开招租的互补性法律文件,若有约定不一致或文义理解分歧之处,则前述法律文本适用的先后顺序为:(1)《租赁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及其附件;(2)《确定承租人通知书》;(3)《公开招租须知》;(4)《房产租赁竞租报名、竞租人确认事项及竞租资格审查表》;(5)《竞租人承诺函》;(6)《优先承租权人承诺函》。
2、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不得有串通报价、操纵、垄断、敲诈、勒索等行为,否则招租人有权终止本次招租活动,本次竞租结果作废、并取消上述竞租人参加今后厦门 (略) 及其所出资企业举行的一切竞租活动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且其本次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3、招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作为本须知的附件,领取本须知的竞租人均被视为同意在确定为承租人后按该范本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4、竞租人若有与竞租有关的疑问,请在2023年10月17日17点前向招租单位进行咨询,联系人:蔡小姐,电话:0592-*。
附:《竞租流程图》、《租赁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合同》范本、《用户手册》
厦门 (略)
2023 年 09 月 18 日
租 赁 合 同
(商业2.0版)
*方(出租方):厦门 (略)
法定代表人:张珏璇
地址: (略) 集美区龙亭六里1-110号
电话:0592-*传真:
*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状况
1.*方出租的房屋位于集美区龙亭七里1-111号,承租面积为35.67平方米,双方确认以本条约定的承租面积计算租金,如果本合同签订后发现实际建筑面积与本条约定的承租面积有差异的,除非*方书面同意,否则*方不得以任何事由提出对本条约定的承租面积和租赁费用标准进行调整。
2.*方仅以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对此予以充分认可。*方已于本合同签订前对该房屋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属、房屋用途、建设规划、消防状况等)向有关部门了解核实并现场勘验,对房屋及周边环境进行仔细查看,且已自行评估或有风险,并充分考虑所有与房屋使用、经营收益相关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状况、环境、交通、客流)等,自愿承租该房屋,并承诺自行承担风险。*方承诺上述因素及其变化不作为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要求变更本合同相关义务的理由。
第二条 房屋出租用途
1.*方出租的该房屋土地用途:商业。
2.*方租赁该房屋用途为商业,经营业态为:餐饮 ,经营品牌为: 。*方已提前自行调查了解并确认该房屋现状符合以上用途使用。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3.如*方需改变房屋用途、经营业态或经营品牌,须经*方书面同意,因改变用途、经营业态、经营品牌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方按政府有关规定申报并向*方备案,所应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方自行承担。若未经*方书面同意和法定程序批准,*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经营业态或经营品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且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方损失的,*方应予全额赔偿。如因任何原因未能变更,*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经营业态、经营品牌使用租赁房屋,且不得以未能变更用途或*方已经同意变更用途等为由主张免于履行或承担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或免予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起止日期按以下第款执行: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自原承租人将房屋返还*方且*方向*方交付该房屋之日起计算。
2.*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年月日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方。因*方原因逾期交付的,租赁期限、计租起始时间及装修期相应顺延。如因*方原因逾期超过90天仍未交付房屋,*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若*方向*方发出书面交付通知,但*方未按通知载明的时间接收该房屋的,*方有权视为已向*方交付该房屋(书面交付通知载明的交付日期为租赁期限起算日)或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方相关一切责任。
3.双方同意,培育期为 / 个月。培育期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培育期租金并承担租赁该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若*方在培育期内未能完成装修,则超过培育期的装修时间,不适用培育期租金标准,*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培育期结束后的租金标准向*方缴纳租金。
第四条 租赁押金
1.本合同租赁期间押金为¥元(大写:人民币)。
2.*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方支付租赁押金。*方在该房屋公开招租阶段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与*方签订本合同时自动转为等额租赁押金,若有剩余,则剩余保证金转为本合同等额首期租金,若仍有剩余则无息返还给*方。
3.因*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占用费、其他租赁费用、违约金、滞纳金、*方的损失、第三方索赔及其他应付未付等相关费用,*方均有权直接从租赁押金中扣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方如扣除相应租赁押金的,*方应于*方的租赁押金补足通知送达后三日内向*方补足租赁押金。
4.租赁期限届满或非因*方原因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在*方履行合同约定全部义务且不存在任何违约、侵权情形的情况下,*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方审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租赁押金;若*方未履行相关义务或有任何违约、侵权等情形,则*方有权拒绝退还押金,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没收押金,或有权直接从中扣除*方应付未付的所有款项和费用,不足部分还有权向*方追偿。因*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租赁押金*方不予返还。
根据本合同约定需要退还租赁押金的,*方未按时提出办理退款申请的,不得要求*方支付利息或其他任何费用,且租赁合同终止三年内,因*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租赁押金退款的,*方有权直接没收押金。
第五条 租赁费用
1.房屋租金。
本合同项下房屋租金按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承租面积计价,年租金按%递增,递增后年租金进位取整。培育期租金按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年度租金明细表 | |||||||||
序号 | 年度 | 起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含税月租金 (单位:元/月) | 税率(%) | 不含税月租金(单位:元/月) | 税金 (单位:元/月) | 备注 | |
1 | 第一租赁年度 | 其中/为培育期,培育期/个月,减免含税总租金/元/月,培育期期间实际应收/元。 |
*方在*方缴纳租金后向*方提供增值税发票。若*方需要*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所需相关信息: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并加盖公章。
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出资人计税方法变化导致税率/征收率调整的,本合同约定的含税总价不变,按规定相应调整相关税率,税金及不含税租金总价。
2.租赁该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本合同所称“租赁该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均指:*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费、电费、卫生费空调费、宽带费、垃圾清理费、公共能耗分摊及其他因*方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均由*方承担。
3.其他约定: /
第六条 租赁费用收取时间与方式
1.房屋租金。
(1)培育期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除培育期租金外,房屋租金每3个月)结算一次,本合同首期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已包含税率9%(税目:经营租赁)计取的增值税,其中,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税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归属结束后的剩余合同期时间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除首期租金及免租期租金外,房屋租金每个月结算一次,具体明细详见附件3《租金明细表》。*方应在每个租金结算周期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该结算期内的租金。
其他特别约定: / 。
(3)*方应将租金汇至*方指定的下列账号,或按双方另行书面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开户名称:厦门 (略)
开 户 行:中国建设 (略) 建设支行
银行账号:3515 0198 0201 0000 1189-0006
2.租赁该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的应由*方承担的费用,由*方直接向有关单位缴纳。若无法实现水、电缴纳分离,需由*方代为缴交费用的,则*方应支付费用押金元(大写:),且应于*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方缴纳全部费用。
3.其他约定: /
第七条 装修和扩建
1.租赁期限内,如*方须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包括装饰、装修、改造、安装设施设备等,本合同统称“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方、运营/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且须按如下要求办理:
(1)*方应提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若有)并获得许可,且应于开始动工之前将相关装修方案及审批材料等报*方备案。如*方的装修方案可能对该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安全造成影响或对附属设施设备进行重大改造的,还应提前一个月向*方提交设计方案,经*方及该房屋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2)*方应提前一个月向*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经*方书面同意且*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若有)并获得许可后方可装修。*方应于开始动工之前将相关装修方案及政府部门审批核准材料等报*方备案。
2.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扩建。经*方同意的扩建,*方应办理合法建设手续且须按本合同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并由*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扩建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方承担。
3.*方应委托有相关合法资质的单位按规范施工,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验收合格,取得法定验收合格证明并提供*方备案。装修、扩建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
4.无论*方的装修、扩建是否经*方同意或报备,如装修、扩建方案可能对房屋主体结构、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方权益产生影响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方、运营/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方随时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无论是否已经实施,*方均应予以修改,修改费用均由*方承担。
无论*方的装修、扩建是否经*方同意或报备,均不视为*方对*方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关责任。因*方装修、扩建而造成租赁房屋损害或存在安全问题的,*方应负责修复,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及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如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或其他损害的或者违反行政法规等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方损失的,*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方按照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给*方,*方清楚了解租赁房屋的相关消防设施、消防手续等现状且无异议。*方应根据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自身经营用途自行配置或完善承租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并自行申请并取得消防审批、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手续,自担费用和风险,否则,由*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此造成*方损失的,*方应全额赔偿。
若因该房屋消防验收或与消防有关的问题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或无效的,*方放弃向*方主张任何赔偿的权利。
其他约定: / 。
6.*方在该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方及运营/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同意,并由*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方负担。*方未经*方及运营/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同意,或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增容手续,擅自安装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或运营/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自行拆除或责令*方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7.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除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之外,*方无需对装修(包括装饰、装修、改造、安装设施设备等)、扩建予以任何赔偿或补偿,且装修、扩建部分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权、用益物权、债权等权益均归*方所有,*方放弃对装修、扩建部分的全部权益。
第八条 房屋的转租及转让
1.租赁期间,*方不得将该租赁房屋进行转租,也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变相进行转租(包括但不限于转租、承包、分包等)。*方一旦发现*方存在前述行为,任何时候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方有权与次承租人或房屋实际使用人或其他第三方直接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方对此无异议,并承诺不得向*方或次承租人或房屋实际使用人或其他第三方提出任何主张。
2.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方有权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方,在同等条件下,*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 (略) 要求*方转让或划转给指定第三方或*方向关联企业转让或划转的除外。在*方通知发出后15日内,*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购买的或双方未能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书面协议的,视为*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方权利与义务
1.*方应按合同约定向*方交付租赁房屋。
2.租赁期间,*方应保证该房屋*方有权出租,不会有第三人因此向*方主张权利致使*方无法履行本合同。
3.*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赁押金及租赁费用。
4.租赁期间,*方有权根据附件《安全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巡查,若经巡查发现*方存在违反《安全管理协议》的情况,*方将对*方发出整改通知,*方应限期整改。双方同意*方的这一权利不应解释为*方对租赁房屋承担检查或安全责任,租赁房屋相关的安全防范(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保管及其他安全防范等)工作均由*方负责,*方应定期自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条 *方权利与义务
1.*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拆除和改(扩)建房屋及影响主体结构和安全,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应合法、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附属设施设备、相邻房屋或公共部位等损坏的,*方应立即修复,因此给*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方应负责赔偿。
2.*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明文禁止的行为。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方负全责,并应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及其附着物以及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维修、养护和修缮均由*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方自行添置的装修、扩建的维修义务由*方承担。*方应对维修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人生伤亡、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等)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因*方怠于维修的,*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造成的费用由*方自行承担,且有权要求*方按前述费用的30%支付违约金,前述费用和违约金*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扣除;若*方不配合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4.本合同签订后,*方应遵守小区(大厦)运营/物业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并与所在小区(大厦)运营/ (略) 签订运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若有违反,*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方应自行办理并取得其使用、装修、经营该租赁房屋所需的一切行政许可、核准或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城管、房管、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税务、特种行业、日常经营、特殊经营等)并承担相关办理费用后方可将租赁房屋正式投入使用。*方应自担风险,不得以该等行政许可、核准或相关手续等无法办理或其他问题为由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法律责任。因*方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生产、消防、安全、环保、卫生、合规等方面的问题均由*方自行承担,由此给*方造成损失的,*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方可以以该房屋作为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进行工商管理登记,*方应要求以该房屋作为注册地址设立的法人向*方出具履行本合同的承诺书(加盖法人公章)后可使用该房屋,但*方与该企业应对本合同所载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0日内,*方应变更该注册地址,否则每逾期一日按5000元支付违约金。
7.租赁期限内,*方如在经营过程中因其原因导致邻里各方投诉、信访,则应由*方负责自行处理,并保证*方及其他经营户不会因此遭受干扰和损失,否则每次应按2000元支付违约金,且*方应赔偿*方及其他经营户遭受的全部损失。
8.租赁期间,*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有关规定,确保装修改造符合规定,并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工作,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违禁品,负责做好租赁房屋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环保等工作,执行政府部门和运营/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规定。否则一切后果和全部法律责任由*方承担。
9.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转租、承包、分包等形式,将该房屋租赁或使用的权利或附属设施、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方与第三方间因转让费、转租费、承包费等事宜发生争议,相应法律责任由*方与第三方承担。
10.租赁房屋的户外广告权归*方所有,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出租或发布广告。*方如需装设店招及广告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应自行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且不得侵犯或影响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1.*方已提醒*方采取一切措施密切注意并有效落实安全问题及其他管理问题,并建议*方对财产、人身安全事项进行投保。若*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遭受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应由*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方由此被他人要求承担责任,*方同意由*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应赔偿*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12.*方应主动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并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清零。*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对员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底,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所有员工重视安全,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匹配的安全知识、技能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13.开业与经营。
*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投入使用条件、取得经营之必要文件并开业经营。*方如无特殊正当理由未按照本条约定时间和约定条件开业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人民币5000元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个月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确保持续营业,无特殊正当理由不得无故停止、暂停营业(不含*方书面认可的停业期)。*方开业后擅自无故停止、暂停营业三次或累计达60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担违约责任。
14.其他约定: / 。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方有以下任一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方的装修、扩建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押金不予返还。如押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
(1)*方未经*方书面同意,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1点约定情形的;
(2)*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装修(包括装饰、装修、改造或安装设施设备等)、扩建或改变房屋结构;
(3)*方损坏租赁房屋,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完毕;
(4)*方未经*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或经营业态或经营品牌;
(5)*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6)使用或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或被安全管理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且整改不到位。
(7)*方逾期30日仍未足额缴交租金或其他租赁费用任一项的;
(8)*方未按合同约定补足租赁押金的;
(9)*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其他义务,经*方通知整改而未按期整改的;
(10)*方进入法定破产或清算程序或有合理证据表明*方陷入经营危机(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的;
(11)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解除事由的。
3.**双方同意,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方应在相关通知或公告或*方要求的时间内向*方交还租赁房屋。在*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还租赁房屋且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方无息退还*方租赁押金(以*方实缴剩余的金额为准)和已支付但尚未到期的租金。*方如未在相关公告或*方要求的时间内向*方交还租赁房屋,应支付逾期占用费且还应赔偿*方全部损失。
(1)因土地被依法收储、租赁房屋依法或按政府有关规定被列入拆迁、征用、搬迁、改造等范围的;
(2)因政府其他行为或政府、政策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者合同虽能履行但租赁房屋需发生物权变动、移交租赁房屋的;
(3)*方企业改制, (略) 决定该房屋被转让或划转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修改导致*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方的原因(包括第三方行为)导致*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
4.非本合同约定的可解除或终止情形,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方若书面同意*方提出的解除合同请求的,*方有权没收押金,*方应根据本条第5款第(1)(2)(4)点的约定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如押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还应赔偿*方全部损失。
5.如*方确有特殊正当理由需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方并经*方书面同意,经*方书面同意后,且*方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否则*方有权没收押金:(1)在*方要求的时间内腾空并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向*方交回租赁房屋;(2)交清租赁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五日或之前向*方支付相当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违约金;(4)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全部义务。
*方同意:除本合同约定的可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外,*方因整体经营业态调整、收回自用、拟出售等需要或其他*方原因,确需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可以解除,*方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方,合同自*方通知之日起2个月期限届满之日即终止,*方不持异议。*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前腾空并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向*方交回租赁房屋,逾期未归还的,*方应按合同第十一条第6款约定的标准向*方支付占用费。*方按合同约定腾空返还房屋且结清全部款项费用后十五个工作日,*方向*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除此之外*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租赁押金按合同约定处理。
6.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或任何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腾空并按按合同约定标准向*方交回房屋,并结清运营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宽带费等相关费用,装修等不予任何补偿。*方逾期未归还的,应以解除或终止租赁关系时合同约定的当期租金的150%折算成的日租金金额为标准,结合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用费,因此造成*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且*方有权留置*方租赁物房屋内的财产(包括次承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直接处置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7.*方腾空并交付该房屋时,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扩建,并将装修、扩建与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按现状一并交付*方。*方亦有权要求*方拆除装修、扩建部分,恢复原状,*方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并按*方要求限期完成拆除、恢复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原状后交付*方。*方违反本条款的,*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且*方应赔偿*方相应的损失。*方若有家具杂物等物品未搬离的,*方同意*方将该等物品按废弃物处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方有权直接从*方缴纳的押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租金的 万分之* 向*方缴纳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向*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外,一并没收*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方按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方实际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要求予以赔偿。
2.*方应按时足额缴交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租赁费用,否则因此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相关责任均由*方承担。如导致*方代为垫付的,*方应在3日内返还并按*方垫付金额的30%向*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方损失的,*方还应赔偿。*方所有欠费和相关滞纳金、违约金等*方有权从费用押金、租赁押金中扣除。
3.*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进行装修(包括装饰、装修、改造、安装设施设备等)、扩建的,则*方有权要求*方支付等同于6个月租金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以及赔偿损失,并有权责令*方自费拆除、恢复原状或自行对*方的装修进行拆除、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并按所产生费用的30%向*方支付违约金,且*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费用和违约金*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扣除。
4.*方违反《安全管理协议》约定的,*方有权视情况对*方处以2000-20000元的违约金,*方同意违约金金额由*方单方确定,该等违约金*方有权从*方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如造成*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方应予以赔偿。
5.*方拖欠租金或其他租赁费用达30天或未按本合同约定向*方返还房屋的,*方有权进行停电、停水处理。*方在此同意并授权*方向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办理该房屋停电、停水、停气等事宜直至*方交清租金及其他租赁费用以及相关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或按约定向*方返还房屋为止,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方自行承担。
6.培育期的租金优惠是*方在*方诚信履约及合同租赁期限全部履行完毕的基础上给予*方的优惠。合同期限内,若因*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方有权要求*方按如下标准补足培育期间减免的租金: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实际已优惠减免总金额。*方须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支付给*方。合同期限内,若*方确有特殊正当理由需提前解除或者终止租赁合同,且经过*方书面同意的,*方可对*方应补足的培育期租金给予减免,具体减免数额由*方决定。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免责事由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免责事由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2.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房屋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程以及公共设施、其他政府行为或其他非*方原因,致使租赁房屋停止、暂停、限制使用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关于公开招租的相关约定。
1.租赁期满后,若*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则*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前采用公开竞争招租的方式确定期满后的承租人。*方根据*方确定的公开招租方式参与该房屋竞租活动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方的优先承租权仅在租赁期满后第一次公开招租时享有,若*方在租赁期满后第一次公开招租时放弃或者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则若第一次公开招租不成功*方就租赁房屋进行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招租的,*方均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
2.*方在结清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及运营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向*方缴交竞租保证金并按*方要求提交公开招租需要的文件后,方能参与该房屋的招租竞租活动。
3.*方在租赁期间有下列任一情况的,其优先承租权自动消灭:
(1)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方累计两次未及时足额缴交租金(以租金到*方账户日期为准)或其他任何款项、费用的;(2)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将该房屋进行转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变相进行转租的;(3)在本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时,未按照公开招租相关规定缴交竞租保证金的;(4)在本房屋公开招租竞租报名时,拖欠本房屋或者厦门 (略) 及其所出资企业出租的其他房屋的租金、运营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水电费、卫生费及使用该等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的;(5)在厦门 (略) 及其所出资企业组织的历次公开招租活动中,涉嫌串通报价、操纵、垄断、敲诈、勒索等妨害公开招租活动行为的;(6)在厦门 (略) 及其所出资企业组织的历次公开招租活动中,确定为承租人却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7)经*方公开招租评审小组审核确定不具备优先承租权的其他情形。
4.《房产租赁竞租报名、竞租人确认事项及竞租资格审查表》《公开招租须知》《优先承租权人承诺函》《竞租人承诺函》及《确定承租人通知书》与本合同均为本房产公开招租的互补性法律文件,若有约定不一致或文义理解分歧之处,则前述法律文本适用的先后顺序为:(1)《租赁合同》及其附件;(2)《确定承租人通知书》;(3)《公开招租须知》;(4)《房产租赁竞租报名、竞租人确认事项及竞租资格审查表》(5)《竞租人承诺函》;(6)《优先承租权人承诺函》。
5、若*方注册以*方 (略) (简称“新设公司”)经营承租餐饮,则需通过三方协议的形式(*方列为变更后合同的担保方,*方还须另行签订担保函)将合 (略) 。
第十五条 合同纠纷处理
1.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依照其现行的仲裁规则做出的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若争议诉诸仲裁,败诉方须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含保全费、保全保险、保函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诉讼费用、执行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六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方确认地址为*方、仲裁、司法机关相关函件、法律文书的法定送达地,*方、仲裁、司法机关的相关函件、法律文书按前述地址寄出,无论是否签收、阅读均视为已通知或有效送达,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拒收或无法送达的,退回寄件人当日为送达之日。若本条载明的地址发生变更的,*方应在3日内书面形式通知*方,否则视为原地址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方支付的足额押金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署后,*方如需向房屋租赁登记主管部门办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手续,*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若有)应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3.本合同一式*份,*方*份,*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方理解并同意,因租赁房屋处于*方统一管理、运营的商业区域范围内,*方需负责提供推广营销、日常绿化保洁维修、开展安全监管与维持停车秩序等运营管理服务,且该等运营管理服务亦属本合同项下租赁关系得以长期友好维系的必要基础,故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双方将签订《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具体约定双方运营管理服务的权利义务。特别地,如*方违反《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的,则视为*方构成违反本合同,*方有权要求*方承担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6.特别陈述:*方在此特别向*方陈述并保证,*方是在与*方就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进行充分协商与讨论的基础上决定签署本合同的。*方进一步声明并保证,*方已经采取所有合理的方式提请*方注意本合同免除或减轻*方责任以及其他与*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就该等条款做出了充分合理的解释和说明,*方完全知晓和理解该等条款的规定并不持异议。
附:1.租赁房屋落位图;
2.房产租赁移交表;
3.租金明细表;
4.安全管理协议;
5.房屋租赁廉政承诺书;
6.*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方(出租方):*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房产租赁移交表:
房产租赁移交表 | ||||||
房产地址 | 集美区龙亭七里1-111号 | 合同编号 | ||||
承租方 | 移交时间 | |||||
序号 | 移交内容 | 情况描述 | ||||
1 | 所属区域门窗 | |||||
2 | 给、排水管及其他管线 | |||||
3 | 承重部位破损情况 | |||||
4 | 水表用户号 | 读数 | 费用缴交情况 | |||
5 | 电表用户号 | 读数 | 费用缴交情况 | |||
6 | 煤气用户号 | 读数 | 费用缴交情况 | |||
7 | 运营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费缴交情况 | |||||
8 | 钥匙 | 把 | ||||
9 | ||||||
10 | ||||||
交接双方 | ||||||
出租方: | 承租方: | |||||
签章: | 签名: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制表: |
附件3:租金明细表:
附件4:
安全管理协议
*方:厦门 (略) (以下简称*方)
*方: (以下简称*方)
*方仅以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对此予以充分认可。*方已于本协议签订前对该房屋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属、房屋用途、建设规划、消防状况等)向有关部门了解核实并现场勘验,对房屋及周边环境进行仔细查看,且已自行评估或有风险,并充分考虑所有与房屋使用、经营收益相关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状况、环境、交通、客流)等,自愿承租该房屋,并承诺自行承担风险。*方承诺上述因素及其变化不作为不履行本协议或者要求变更本协议相关义务的理由。
为规范管理活动,保障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业主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略) 政府发布的有关治安、防火等安全规定, (略) 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到谁承租,谁负责。凡向本公司承租房屋的*方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协议上的各项条款。
1.*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略) 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做到安全生产经营。
2.*方严禁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及假冒伪劣商品(例:打火机罐装*烷气、发胶、仿真枪、管制刀具等)。
3.*方应对治安管理负全责,及时对外来人员进行暂住申报登记。不准在所承租的场所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行骗,若构成违法犯罪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方禁止在承租场所内使用明火,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5.*方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自觉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的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和货物。
6.*方每日自行负责做好防盗防火的安全检查,如有货物丢失自行负责。
7.*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
8.*方凡违反社会治安及防火的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给予刑事处理者,吊销营业执照,该场所将由业主无条件收回,不返还租赁押金及未到期的租金。
9.发生火灾或重大治安事件,*方要配合业主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疏导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方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数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3.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在本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做到“三提示”: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5.对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6.发生责任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方(出租方): *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5:
廉政承诺书
为配合厦门 (略) (以下简称合作方)项目招租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的廉政建设,维护社会 (略) 场经济秩序,预防各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向合作方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条 为规范我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的行为,自愿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遵守商业和职业道德,不以贿赂、串通等手段影响与合作方相关的招租、运营/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公正地开展业务以使我方受益。
3.执行项目各项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4.不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如以相关服务配合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合作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5.不以任何理由为合作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为合作方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以任何理由为合作方个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二条 若发现合作方的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以下行为(包括并不限于),我方承诺将拒绝其要求;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合作方的纪检部门举报:
1.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要求在我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要求我方为其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向我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或其他人参与本项目招租、运营/物业管理等经济活动。
5.其他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我方工作人员若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我方将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合作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我方同意全额予以赔偿。
2.如我方工作人员在招租或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本承诺书,事实经合作方查证属实,或者事实确定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查处的,我方同意无条件向合作方支付罚金/违约金**万元每人次,且合作方有权解除或终止与我方签定的所有相关租赁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由此造成合作方的损失均由我方承担;且我方承诺自行放弃三年内参与合作方各项目招商招租活动的权利。
如合作方人员因接受我方贿赂(或变相贿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我方同意无条件向合作方支付罚金/违约金,数额为**万元每人次,总额为合作方被查处人数乘以**万元,合作方可选择直接从租赁押金、租金(或双方其他往来款项)中扣除或要求我方另行支付。
如合作方人员因参与我方组织的不文明活动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给合作方带来负面影响或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向合作方支付罚金/违约金,数额为**万元每人次,总额为合作方被查处人次乘以**万元,合作方可选择直接从租赁押金、租金(或双方其他往来款项)中扣除或要求我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 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合作过程中自我约束的廉政文件,经我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监督投诉部门:厦门 (略) 资产部
监督投诉电话:0592-*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运营管理服务合同
*方(出租方):厦门 (略)
法定代表人:张珏璇
地址: (略) 集美区龙亭六里1-110号
电话: 邮箱:
*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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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厦门 (略) (下称“物业产权人”)与*方签订了编号为【 厦万商房租(2023)字号】的《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约定*方承租并使用物业产权人拥有的位于【】(下称“租赁场所”,详见附图),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方租赁该房产经营业态为,*方经营的品牌为。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除*方应承担《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外,就*方向*方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方向*方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运营管理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服务区域:*方租赁范围外公共区域
1、服务费计算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
2、服务费计算起始日:*方与物业产权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商铺交付日起。
*方除应向*方承担并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外,*方应支付交付日起租赁场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能源费、垃圾清运费、空调服务费(如有)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 运营管理服务范围
本合同所述运营管理服务范围,具体见本合同附件1:运营管理界面划分。
第三条 运营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方应得运营管理服务费的收取
*方按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以《租赁合同》确定为准)缴纳运营管理服务费。运营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标准暂定: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租赁面积:平方米,合计每月运营管理服务费合计人民币每月¥ 元,大写:人民币 ),已包含税率6%(税目: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计取的增值税,其中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税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运营管理服务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与租赁合同期限一致,《租赁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
*、*双方明确,本合同项下运营管理服务费包括:
(1)商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及能源费用;
(2)商业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3)商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商业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5)*方办公费用;
(6)*方固定资产折旧;
(7)商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相关税费及*方合理利润;
(9)*方统一经营管理费用及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费用;
(10)双方商定的其它费用;
本运营管理服务费中不含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其他有偿服务费。
2、运营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
运营管理费每 个月 结算一次,本合同首期运营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已包含税率6%计取的增值税,其中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税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当日内支付,之后*方应在每个运营管理服务费结算期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该结算期内的运营管理服务费。
*方以汇款形式将运营管理服务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汇至下列账号,以*方费用实际到*方账户内方为完成支付。*方在收到*方支付的运营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方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
开户名称:厦门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 (略) 建设支行
银行账号:3515 0198 0201 0000 1189-0006
在*方缴纳运营管理服务费后,并且在*方根据*方内部规定当月统一开票后,*方向*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方提供发票开具所需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
地 址:
电 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 户 行:
账 号:
3、其他相关费用:
3.1能源费:1)*方因其使用公用事业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独立使用的水、电(含*方独立使用的室外广告、泛光照明等用电)、燃气、热力(含热水、采暖)等费用;2)*方所用电、燃气等能源在传送过程中的损耗量所产生的能源损耗费用,*方应当在缴纳相关能源费用的同时将损耗量所产生的能源损耗费用一并向*方缴纳。具体收费标准为:
电费单价为【0.76】元/度,在政府规定的实时单价的基础上增加能源损耗费用;
燃气费: (略) 支付。
水费:由*方直接向政府规定的相关部门缴纳,*方须及时缴纳,若因*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所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断水等其他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方应按照*方关于电费用的管理规定,预估该商铺的电用量,并到*方管理部门进行预付充值后,方可使用。
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能源费用标准的调整,*方有权调整本合同所约定的能源费用代收代缴的标准。
3.2 *方应按照公用事业部门或*方的收费通知后 10 日内按时足额交纳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方代收代缴的能源费(电、燃气等),*方向*方提供法律认可的收据。
3.2 垃圾清运费:* (略) 有关规定交纳垃圾处理费,具体单价标准由*方根据本商业相关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后通知*方执行(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费),该项费用未包含在运营管理服务费中,*方有权依法调整。
3.3 *方为餐饮承租户的,餐饮区公用油烟净化器和排油烟机电费由餐饮商户按照商铺内所设的风口面积分摊电费,*方需在收到*方缴费通知后10日内支付。
3.4*方经营范围为医疗服务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垃圾处理有明确规定的,垃圾清运由*方自运。
3.5为保障经营安全,达到防火要求,*方为餐饮承租商户的,*方承诺至少每日清洁一次罩面,至少每月清理一次抽油烟机、滤油器、油烟管道,并达到防火规范的要求;*方可选择自行清洗、或由*方统一清洗,有关清洗费由*方自行承担;如*方自行清洗后未达到防火要求,*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仅限于停止水、电供应及报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处罚等措施,直至*方符合有关防火要求,由此而造成的经营损失由*方承担。
3.6如*方需要加时(超过*方规定的营业时间)服务,应提前24小时书面报*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际产生的加时空调费(如有)及运营管理服务费由*方向*方据实支付。
3.7根据租赁场所当地有关规定必须由*方代收、代缴、代扣的且由*方租赁场所内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排污费、设施设备的检测费、消防检测费、噪音监测费等,*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支付或者收到*方缴费通知后10日内支付。
3.8 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缴纳的税费,根据国家和租赁场所所在地地方的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和承担。无论本合同是否明确约定,凡属于向租赁场所承租人征收的政府税费均由*方承担。
3.9 *方应负责支付其在租赁场所内从事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
3.10 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相关管理费用,*方应按照其租赁场所建筑面积占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但*方会提前将相关政府收费通知书或规定明示于*方。
3.11 *方应支付由双方协商确认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运营管理服务保证金
为确保*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方应在应于本协议签署当日支付第一期运营管理服务费时,同时向*方交纳 个月的运营管理服务费作为运营管理服务保证金,故需缴纳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如*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方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能源费、空调费或违约金,以及违反*方管理制度的赔偿或罚款,*方有权扣留全部或部分运营管理服务保证金,冲抵*方的前述欠费。运营管理服务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前述欠费的,*方有权向*方追索。*方应在接到*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运营管理服务保证金补足,否则,须按本协议第九条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方有权没收运营管理服务保证金,如没收运营管理服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应赔偿*方全部损失。如*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方,经*方书面同意后,且*方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2)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五日或之前向*方支付相等于当月运营管理服务费*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方在*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并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运营管理服务保证金无息退还*方。
*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方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等费用,以*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方承担。
5、*方有权根据管理服务界面的划分、物价变化、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本着提高运营管理服务水平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重新确定和调整运营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调整以双方的书面意见为准,在双方确认后, *方须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方无合理理由不予确认或拖延确认的,视为已经确认,《租赁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 运营管理服务分包
*方可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专项服务委托或分包给专业服务商(下称“分包商”),但不能因此免除*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第五条 物业装修改造
1、*方进场装修前,须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要求,与*方或物业产权人或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管理责任。
2、*方对租赁场所进行的装修或装修改造方案,涉及消防安全、建筑安全, 排油烟、排噪及排污等,须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报批并取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手续;涉及物业产权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的,须报物业产权人及*方审核书面批准,但物业产权人及*方审核批准不减免*方责任,物业产权人及*方也不因此承担责任。
*方在装修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确认的装修方案和施工图进行装修;*方须向*方及时提供前述装修方案中涉及增加的消防及自用设施设备等技术资料。
3、*方应在收到*方书面装修方案后最迟10个工作日内出示书面审核意见,*方在前述期限内无合理事由既未提出合理改正意见也不签字确认的,则视为确认。
4、*方的装修施工过程须接受*方的监督与管理,但*方的监督与管理并不减免*方应承担的责任,*方也不因监督与管理而对*方的装修施工承担任何责任。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方施工不得破坏租赁场所的房屋基本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物业产权人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方施工完毕后须经*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方承担。
第六条 *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前述约定外,*方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方应对本商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卫生等项目维护、修缮。
2、*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商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除*方直接责任原因外,不承担对*方及其工作人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方不承担*方的经营风险。
3、*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本商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商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商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商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本商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方应及时向*方通告本商业管理区域内有关商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
5、*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商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方。
6、*方应建立健全本商业的商业管理档案资料。
7、*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费用,向*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8、*方接受本物业产权人委托对其保留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
9、*方有权对*方及其工作人员和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商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手册》、《商户手册》、《营业员管理手册》、《消防安全责任书》、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和消防管理相关制度等)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规行为,要求*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
10.对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规行为者,有权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商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用电、停车、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改措施。因停止对其提供商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用电、停车、供水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11、*方对本商业实施统一的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和促销费用等。
12、 (略) 承担本商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3、*方应依据本协议向*方收取运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服务费用。
14、如*方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方有权要求*方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在一个月内至*方处投诉达到3次以上,*方有权要求*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的所有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15、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七条 *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前述约定外,*方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接受*方提供的商业运营管理服务,就商业运营管理有关问题向*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方应承担在本商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
3、*方应遵守本商业相关管理规定。
4、*方应按时向*方缴纳运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
5、*方装饰装修该商铺时,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的规定。
6、*方未经政府及*方书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商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用途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商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前书面申请,经*方批准后方可在*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据实给予赔偿。
7、*方应服从本商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
8、*方应负责自家门前及厨房门前(如*方为餐饮商铺)的卫生状况,不得有污渍,要勤扫勤拖。
9、*方应遵守本商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与*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10、*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商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噪音、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方未经*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高空抛物,不得利用商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商业内;在铺内设立货品堆放处、办公室等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等设施,商铺货品堆放处须符合消防要求,货架须采用金属材质。
12、*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方的统一招商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商品与服务质量保证金及促销费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
13、*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14、*方应负责赔偿其工作人员、顾客等违反本商业各项商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工作人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与本商业有关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15、*方应根据*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
16、*方为餐饮承租户的,自设隔油池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同时做好滤网的设置,做好初滤。滤渣池、隔油池的日常维护及清理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并应接受管理部的日常检查。此外,商户必须在商铺内设有效的油烟净化装置及风机后接入公共排油烟管道排放。
17、*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并按*方规定时间自行运送至位于本商业指定的公共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餐饮厨余垃圾由*方代为联络由公共垃圾站清运出本商业,*方按*方及政府有关规定付费,其费用不包含在运营管理服务费中;*方若有特殊需求,需与*方协商,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18、未经*方许可,*方不得在本商业该商铺范围以外的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以及产生类似效果的活动。
19、*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20、*方须每天向*方提供准确的销售数据,*方将根据*方提供的销售数据并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对*方经营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保险
1.*方在对该商铺开始装修之前,必须为该等装修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且保证保险在该商铺装修期间持续有效。
2.*方负责其自用部位(包括自行完成的装修等),自用设施设备,租赁区域的财产等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的投保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应 (略) 出具的保险单据复印件。
3.本商业正式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事故时,** (略) 申请索赔,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分析查明原因,按投保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非因*方故意不执行本协议约定的商业服务造成*方损失的,*方不承担责任。
3、如*方逾期支付或补足运营管理服务费、保证金或其它应缴费用的,*方除应如数支付或补足外,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1% 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方还有权中止或停止对其提供商业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4、如*方违反商业管理各项规定的,*方有权要求*方限期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方有权按本商业相关管理规定或本协议有关约定追究*方违约责任,并有权中止或停止对其提供商业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5、本合同生效后,若*方违约,*方为维护权益向*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方承担。
6、双方确定,*方无需就以下原因所致损害承担责任:
6.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商业价值的贬损;
6.2因商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
6.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临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6.4因非*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空调、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的中断、障碍及损失;
6.5因*方不缴纳或未按时缴纳运营管理服务费,或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因*方责任致使*方无法完成商业服务或达不到服务标准;
6.6经物业产权人同意的工程改造或商铺调整导致的损害。
第十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租赁合同》终止时同时终止。
第十一条 紧急情况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天然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方财产损失的,*方不承担责任,其它事宜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其他
1、*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不得转租。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本合同的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各方向对方发出的发票、单据及其 (略) 名称,送达到对方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正文首页载明为准)后即视为己经送达。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书面修订和补充。
5、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略) 提起诉讼裁决。
6、本合同为正式法律文件,涂改处无*、*双方加盖公章无效。
7、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1:运营管理界面划分
附件2:消防安全责任书
*方(出租方):*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运营管理界面划分
(一)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管理界面
1、中央空调系统及通风排烟(如有)
1.1 中央空调主机系统(含室外机组、管道及其附件等)的日常维修、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方承担。
1.2 租赁场所内风管、法兰、阀门、散流器的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方负责;
1.3 租赁场所专用的出入口空气幕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方负责;
1.4 租赁场所内通风、排烟系统及其附属控制开关柜、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由*方负责;
1.5租赁场所内中央空调风柜机、盘管风机等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方负责;
2、高低压配电系统
2.1 租赁场所外的墙体景观照明、*方专用广告照明的维保、能耗等费用由*方承担;
2.2 租赁场所内楼梯间、设备用房、出入口区域的照明的维保、能耗等费用由*方承担;
2.3 租赁场所内的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其独立使用的室内照明系统等日常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并相关费用(含能耗)由*方承担;
2.4 商业区共用的高、低压配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各类电井、电容器柜等日常维护保养、运行管理及定期检测及相关费用(含能耗及各类相关检测费用)由*方负责。
3、电梯系统
所有由物业产权人提供的客梯(如有)的日常维修、专业保养及相应费用(能耗及检测费用)由*方负责。
4、消防系统
4.1 由物业产权人提供给*方独立使用的消防烟感报警系统 、消火栓及喷淋系统、防火卷帘门、紧急疏散指示照明、消防报警背景广播、消防排烟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检测费用)由*方负责;
4.2 *方与*方或与其他承租方共用消防报警及联动主机系统、消防水泵、消防排烟风机系统、防火卷帘门、紧急疏散指示照明、消防报警背景广播、消防排烟、喷淋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方负责;
4.3 消防主机、消防水泵、租赁场所外的消防报警背景广播、消防排烟、喷淋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方负责。
5、其他
5.1 租赁场所内其他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弱电系统、安防系统、装饰装修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及相关费用(含能耗)由*方负责;
5.2 *方有权对*方使用的物业产权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方须定期向*方提供有关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及保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进行专业承包及须由政府相关部门定期检测的内容报告;
5.3 租赁场所以外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弱电系统、安防系统、雨污水系统、外围地面等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含能耗,*方独立使用的除外)由*方负责;
5.4 租赁场所所涉及的建筑主体结构(如基础、承重墙体、梁柱、屋面等)的维修由*方负责;
5.5 *方承担租赁场所中物业产权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在保修期内的维保工作责任; *方接受物业产权人的委托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由其提供给*方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如有)、高低压配电系统、电扶梯(如有)、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并由物业产权人承担相关费用。
6、*方自行购置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方自行负责。
(二)安全、环境的物业经营管理界面
1、安保管理界面
1.1 租赁场所内安全管理由*方自行负责;
1.2 *方专用的消防通道日常安全消防管理由*方管理:
1.3 租赁场所外安全管理由*方负责;
1.4 *方配合和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对租赁场所外的区域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协助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对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2、保洁及环境绿化管理界面
2.1 租赁场所内保洁、绿化工作由*方自行负责。但由*方对租赁场所外造成污染的,应由*方负责清理至达到*方清洁标准或按*方要求补偿相应卫生保洁费;
2.2 *方自行负责其租赁场所垃圾清运及消杀工作,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 *方不得占用其租赁场所以外的空间堆放垃圾;
2.3 *方专用的消防通道保洁由*方管理;
2.4 租赁场所外保洁、绿化由*方负责。
(三)停车场及其他区域的物业经营管理界面
1、*方接受物业产权人委托负责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2、*方停车(包括供配货及购物车辆等)均应按照*方制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付费停车。
3、租赁场所外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外的广场、公共通道、天台、楼顶、外墙面归*方统一经营管理、使用、收益,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使用(本合同、《租赁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方利用园区广场公共区域举办商品促销、展示等活动应与*方协商并取得*方书面同意后有偿使用。该等活动如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后才能举办,则由*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因举办上述活动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活动不应占据园区广场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园区广场其他承租方合法经营,并保证相邻公共区域通行畅通;*方应负责维持、保持活动区域的保安、保洁、安全;造成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损坏的,*方应予修复或赔偿。
附件2:
消防安全责任书
*方: 厦门 (略)
*方:
为创建万银? 美集项目(下称广场)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方与*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方的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组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导*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建立广场区域的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与*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五)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及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七)审批*方装修、明火作业、促销等活动的消防安全手续,监控其消防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八)定期对商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工作技能。
(九)负责牵头成立商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在紧急情况下,如*方人员不在现场,*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方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方。因此给*方造成损失,*方无需赔偿。
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方的其他相关责任。
二、*方的责任
(一)承担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
(二)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配合*方实施在本广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管理好承租区域内的专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自行采购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按要求自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四)依据法律法规成立承租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方;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严禁使用电热水器。
(五)*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因装修或动火引起的责任由*方负责。
(六)*方装修施工应遵守*方的《装修手册》,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方负责落实,*方有权监管。
(七)消防设施已通过消防主管部门同意使用,因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损坏并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和费用由*方自行承担。
(八)派员参加*方组织的公共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九)自行遵守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货品,人员和车辆、货物不得占用和遮档消防设施设备、标识以及消防通道。
(十)经营区内电器容量增容,需报*方批准后实施。
(十一)*方按照厨房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厨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对承租区域内火源、电气、燃气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并经常维修、保养,防止浸湿电源插头,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断掉总电源。
(十三)员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毯,熟练掌握电气火灾、油类火灾的灭火方法,对设施器材定期检查,发现失效及时进行更换。
(十四)*方按照餐饮行业规范定期对排油烟系统进行清洗。
(十五)*方在每日闭店时指定专人进行水、电、气关闭, (略) 值班人员进行核实。
(十六)*方举办促销、焰火集会、灯会、展会等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当事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经*方及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责任由*方自负。
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方的其他相关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责任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三)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责任书由*方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方(出租方):*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