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彰显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特色,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公开征集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创作作品。
一、主办单位
本次征集活动由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办。
二、活动主题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创作作品征集。
三、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创作活动,展现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特色和风采,提高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征集活动对象
凡关心、关注、支持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创作的机构和个人,均可按照本方案参加征集活动。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4 年9月30日截止,邮寄作品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六、相关要求
1、LOGO设计:
(一) 以《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为依托,全面体现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特色和建设成效,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适度体现本地区契丹文化或蒙元文化特色的设计理念。
(二)构思新颖,设计简洁大方易懂,色彩明快不杂乱,符合审美要求;应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 (略) 站、文件、信笺、宣传纪念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
(三)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四)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五)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六)作品须为原创,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
2、主题曲创作:
(一)立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乌兰坝保护区这个主题创作,歌曲曲目自取。
(二)歌曲要求:富有地方特色,词曲优美,易于传唱,凸显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氛围,具有较强艺术性。
(三)征集形式:以词曲的形式递交创作作品,鼓励以编曲演唱形式递交创作作品。
(四)歌曲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五)主题曲构思明了,通俗易懂,韵律欢快,同时能被大众所接受,歌词轻松,要体现乌兰坝保护区特色,语句本身也要有创意,老少皆宜,郎朗上口。旨在引起更多人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使更多的人产生共鸣,响应倡议,关爱环境,对保护生态环境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力。
七、征集办法
(一)电子邮箱征集:LOGO以电子文件格式jpg、png、bmp形式,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存储文件请发送原件,勿压缩。手绘作品需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提交。设计投稿标题请使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地区+联系方式”作为文件名。
(二)主题曲以无损mp3、mp4、mv格式,或以光盘、u盘等载体邮寄方式投稿,勿压缩。
(三)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方案中的所有要求。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四)投稿邮箱:*@*Q.com,联系人:张宇曦。
邮寄地址: (略) 巴林左旗林业和草原局一楼106室。咨询电话:047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集征信息的发布
由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方媒体公开发布。
九、作品提交及知识产权
作品须为原创,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十、作品的评选
(一)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评选结果我们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三)主办方拥有决定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主题曲的最终权利。
十一、奖励办法
(一)LOGO设计,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主题曲创作,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元。
(三)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同时需开具正式的报销票据。
十二、相关声明
(一)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入围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征集、主题曲创作等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主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入围的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二)主办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 年7月16日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 (略) 巴林左旗北部,地处于大兴安岭南部山地,距巴林左旗政府所在地林东镇90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18°43′50″~119°24′10″,北纬44°08′10″~44°47′00″。保护区分为乌兰坝中心管理站和石棚沟中心管理站两个辖区。内蒙古乌兰坝自然保护 (略) 巴林左旗北部的乌兰坝林场和石棚沟林场境内,地处大兴安岭山地南段,东北与阿鲁科尔沁旗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毗邻,西北与巴林右旗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锡林郭勒盟古日格斯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接壤。保护区总面积*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公顷,缓冲区面积*公顷,实验区面积*公顷。按规模划分,属于大型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北部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接壤,东部与阿鲁科尔沁旗相邻,西部与巴林右旗毗邻,南与本旗的乌兰达坝苏木、富河镇、碧流台镇、白音诺尔镇、哈拉哈达镇相连。保护区总面积*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5.74%,缓冲区面积为*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26.43%,实验区面积为*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37.83%。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大兴安岭南部山地,是构筑内蒙古大兴安岭南部山地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保护区,也是蒙古高原向东北平原的过渡地带,有森林、灌丛、草原、湿地等多样的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森林类型为典型的原生性温带落叶阔叶林,同时分布有纬度最高的华北落叶松林,也分布有海拔最低的岳桦林,有相对集中分布的斑羚、马鹿,也有在此繁殖的黑鹳、蓑羽鹤等。属于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经调查,保护区有高等植物1071种,隶属133科453属,其中种子植物862种,蕨类植物27种,苔藓植物182种;有脊椎动物29目81科321种。
为更好地保护我国大兴安岭南部山地森林、草原、湿地、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进一步增强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巴林左旗乌兰坝—石棚沟旗级自然保护区是在1997年经巴林左旗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1999年 (略) 级自然保护区,2001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办发〔2001〕385号文件批复成立乌兰坝—石棚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在2002年,以左政字〔2002〕10号文件批复,成立乌兰坝—石棚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并编制了《内蒙古乌兰坝—石棚沟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1—2010)》;201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内蒙古乌兰坝自然保护区。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保护区所处区域为北方防沙带,是国家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属于国家禁止开发区,迫切需要加强保护,增强其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同时,保护区发展进一步加强了与高格斯台罕乌拉、赛罕乌拉、古日格斯台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连接,形成了大兴安岭南部区域自然保护区群,对于保护我国大兴安岭南部山地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使野生马鹿、斑羚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栖息地进一步扩大和巩固现有成果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鉴于,保护区重要的保护价值,2014年1 (略) 批准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更好地彰显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特色,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公开征集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创作作品。
一、主办单位
本次征集活动由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办。
二、活动主题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创作作品征集。
三、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创作活动,展现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特色和风采,提高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征集活动对象
凡关心、关注、支持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创作的机构和个人,均可按照本方案参加征集活动。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4 年9月30日截止,邮寄作品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六、相关要求
1、LOGO设计:
(一) 以《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为依托,全面体现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特色和建设成效,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适度体现本地区契丹文化或蒙元文化特色的设计理念。
(二)构思新颖,设计简洁大方易懂,色彩明快不杂乱,符合审美要求;应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 (略) 站、文件、信笺、宣传纪念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
(三)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四)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五)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六)作品须为原创,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
2、主题曲创作:
(一)立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乌兰坝保护区这个主题创作,歌曲曲目自取。
(二)歌曲要求:富有地方特色,词曲优美,易于传唱,凸显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氛围,具有较强艺术性。
(三)征集形式:以词曲的形式递交创作作品,鼓励以编曲演唱形式递交创作作品。
(四)歌曲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五)主题曲构思明了,通俗易懂,韵律欢快,同时能被大众所接受,歌词轻松,要体现乌兰坝保护区特色,语句本身也要有创意,老少皆宜,郎朗上口。旨在引起更多人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使更多的人产生共鸣,响应倡议,关爱环境,对保护生态环境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力。
七、征集办法
(一)电子邮箱征集:LOGO以电子文件格式jpg、png、bmp形式,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存储文件请发送原件,勿压缩。手绘作品需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提交。设计投稿标题请使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地区+联系方式”作为文件名。
(二)主题曲以无损mp3、mp4、mv格式,或以光盘、u盘等载体邮寄方式投稿,勿压缩。
(三)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方案中的所有要求。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四)投稿邮箱:*@*Q.com,联系人:张宇曦。
邮寄地址: (略) 巴林左旗林业和草原局一楼106室。咨询电话:047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集征信息的发布
由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方媒体公开发布。
九、作品提交及知识产权
作品须为原创,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十、作品的评选
(一)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评选结果我们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三)主办方拥有决定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主题曲的最终权利。
十一、奖励办法
(一)LOGO设计,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主题曲创作,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元。
(三)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同时需开具正式的报销票据。
十二、相关声明
(一)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入围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征集、主题曲创作等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主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入围的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主题曲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二)主办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 年7月16日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 (略) 巴林左旗北部,地处于大兴安岭南部山地,距巴林左旗政府所在地林东镇90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18°43′50″~119°24′10″,北纬44°08′10″~44°47′00″。保护区分为乌兰坝中心管理站和石棚沟中心管理站两个辖区。内蒙古乌兰坝自然保护 (略) 巴林左旗北部的乌兰坝林场和石棚沟林场境内,地处大兴安岭山地南段,东北与阿鲁科尔沁旗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毗邻,西北与巴林右旗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锡林郭勒盟古日格斯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接壤。保护区总面积*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公顷,缓冲区面积*公顷,实验区面积*公顷。按规模划分,属于大型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北部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接壤,东部与阿鲁科尔沁旗相邻,西部与巴林右旗毗邻,南与本旗的乌兰达坝苏木、富河镇、碧流台镇、白音诺尔镇、哈拉哈达镇相连。保护区总面积*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5.74%,缓冲区面积为*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26.43%,实验区面积为*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37.83%。
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大兴安岭南部山地,是构筑内蒙古大兴安岭南部山地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保护区,也是蒙古高原向东北平原的过渡地带,有森林、灌丛、草原、湿地等多样的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森林类型为典型的原生性温带落叶阔叶林,同时分布有纬度最高的华北落叶松林,也分布有海拔最低的岳桦林,有相对集中分布的斑羚、马鹿,也有在此繁殖的黑鹳、蓑羽鹤等。属于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经调查,保护区有高等植物1071种,隶属133科453属,其中种子植物862种,蕨类植物27种,苔藓植物182种;有脊椎动物29目81科321种。
为更好地保护我国大兴安岭南部山地森林、草原、湿地、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进一步增强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巴林左旗乌兰坝—石棚沟旗级自然保护区是在1997年经巴林左旗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1999年 (略) 级自然保护区,2001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办发〔2001〕385号文件批复成立乌兰坝—石棚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在2002年,以左政字〔2002〕10号文件批复,成立乌兰坝—石棚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并编制了《内蒙古乌兰坝—石棚沟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1—2010)》;201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内蒙古乌兰坝自然保护区。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保护区所处区域为北方防沙带,是国家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属于国家禁止开发区,迫切需要加强保护,增强其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同时,保护区发展进一步加强了与高格斯台罕乌拉、赛罕乌拉、古日格斯台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连接,形成了大兴安岭南部区域自然保护区群,对于保护我国大兴安岭南部山地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使野生马鹿、斑羚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栖息地进一步扩大和巩固现有成果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鉴于,保护区重要的保护价值,2014年1 (略) 批准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