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斋堂镇
公示时间:2024-10-10
受理时间:2024-09-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施工废气:施工扬尘采取设置围挡,洒水,密闭运输的措施;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桥梁施工采用移动泥浆池沉淀后清运;隧道施工废水在生态保护红线外设 (略) (略) 理达标后外排;施工弃渣、建筑垃圾运至弃渣场,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合理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不向永定河水体排放三废,施工结束及时恢复植被。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段设置围挡,严禁夜间施工。二、运营期:(1)废气,隧道管理所餐饮油烟设施油烟 (略) 理达标后排放;隧道管理所职工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和 (略) 理后清运至附近污水站;沿线敏 (略) 段设置声屏障的同时加强绿化,可有效降低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为 (略) 段运输危险品车辆经过发生事故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对周围大气环境、水体造成污染,沿永定 (略) 段设置防撞护栏,桥面径流导排系统,事故池与应急径流池合建,该路段设置标志牌,标识报警电话,全路段无死角的设置监控摄像头,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管理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经过。
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结束,无反馈
联系人:谢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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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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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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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交通委员会 (略) 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