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规定,《福贡县生活垃圾热解站(焚烧厂)项目(重新报批)》征求意见稿已完成,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akm2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具体地址:福贡县上帕镇石月亮小区二组78号
查阅联系人:和秀平,电话:088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包括福贡县、古泉村、日王念、木古*等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或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信函邮寄地址:福贡县上帕镇石月亮小区二组78号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电话: 088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邮寄、电话反馈、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表达您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