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上述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略)级监理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附上述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建筑类高级职称、投标人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交纳了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7月以来至少六个月的社保查询证明);承诺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总监无在监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拟派项目总监代表需具有建筑类高级职称、投标人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交纳了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7月以来至少六个月的社保查询证明)。 4.业绩要求:企业、项目总监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完成的总建筑面积在(略)平方米或以上的住宅或公共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各一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缺一项业绩无效,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声明函。(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和声明函;2024年以来成立的企业只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证书证件等) 6.信誉要求: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对存在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行贿、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授权委托人行贿等情况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在中国 (略) 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截图需包含截止时间,个人查询需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 7.其他要求: 7.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存在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关截图( (略) 页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截图需包含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