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
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我 (略) (略) 组织有关 (略) 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大羊场(白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5-*。
附件:1. (略) 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大羊场(白岩子)建筑
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 (略) 中和勐蚌仙山石场大羊场(白岩子)建筑
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
专家组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