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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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九江湖口武山8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
项目名称 | 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九江湖口武山8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升压 (略) (略) 湖口县武山镇,输电线 (略) 湖口县武山镇、均桥镇、付垅乡、马影镇至海山220kV变电站110kV架构。 |
建设单位 | 国能神华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一)武山110kV升压站工程:拟建湖口武山110kV升压 (略) 湖口县武山镇东南侧一砖厂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0′9.192″,北纬:29°34′55.019″)。升压站用地面积约1.2458hm2,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0.6994hm2,主变容量1×130MVA,采用户外布置,新建无功补偿容量2组±16Mvar,新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二)武山110kV升压站~海山22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武山110kV升压站,终点为海山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为23.4km,其中单回架空铁塔线路约21.4km,单回架空钢管杆线路约1.5km,单回电缆线路约0.5km。架空导线采用2×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共设塔基85基。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200mm2,地线两根OPGW-90(48G.652)光缆。 (三)海山220kV变电站间隔改建工程:在海山220kV变电站改建1个110kV出线间隔至武山110kV升压站,在原有的站址上进行改建,利用原有110kV侧旁路间隔进行110kV出线间隔改造,所有设备基础均在场地内完成,无需征地,不增加运行人员。 本项目总投资为8857.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80%。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升压站施工时,先修筑围墙。 (2)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3)施工时,应尽量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场尘。 (4)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应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6)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7)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8)施工结束后,应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绿化,减少课露地面面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电磁防护措施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沿线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巡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废物及废蓄电池。升压站巡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变电站泄漏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集油坑收集,经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池,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略) 统一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为无人值守升压站,巡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光伏电站项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武山镇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定期对升压站及周边绿化进行养护。严格控制输电线下方树木的砍伐。根据设计规范110kV输电线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大于4.5m的树木不砍伐,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3.5m的果树、经济作物不砍伐。 |
2、双峰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 | 双峰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彭泽县黄岭乡黄乐林场内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期工程在原有双峰110kV变电站内扩建2号主变一台,容量为50MVA,新增无功补偿1×(4.8+3.6)MVar,全户外布置,扩建完成后主变容量为2×50MVA,本期工程不新增110kV出线。本期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本项目总投资15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占总投资的1.58%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双峰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后,站址围墙边界处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理论预测可知,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后,2号主变贡献值与噪声现状值叠加后,变电站四周厂界围墙外1m处昼间噪声预测值为43.7~46.5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2.5~43.1dB(A),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双峰110kV变电站现有工程已设置了化粪池,用于处理变电站巡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本期工程扩建后,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因此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容量能够满足主变扩建后站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行期间没有大气污染源,运行期间没有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站内定期巡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废蓄电池以及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双峰110kV变电站内已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铅酸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废蓄电池产生后立即由有资质单位回收,不在站内进行贮存;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有可能产生事故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产生后及时交由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外弃。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间巡查维护人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变电站泄漏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集油坑收集,经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池,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略) 统一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在站内不暂存。 4、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在正常工况下,巡查维护人员会产生一定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5、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的事故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外泄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站内最大单台主变油量有效体积约为21.04m3,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有可能引起变压器油泄漏,在变压器所在四周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拆除现有的事故油池,新建1个事故油池(总容积为25m3),并设置了油水分离装置,本项目设置的事故油池可以满足规范要求。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
3、鲁溪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 | 鲁溪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武宁县鲁溪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变电工程:在现有鲁溪110kV变电站内新增1台50MVA主变,新增1套无功补偿(3.6+4.8)MVar,本期新增1个用于调整线路间隔。 武宁~鲁溪110kV线路改造工程:起点为110kV武鲁线187#塔,终点为鲁溪变110kV出线侧,新建线路全长0.32km,全线采用双回路杆塔单侧架线。本工程线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 本工程总投资概算1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占总投资的4.0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经类比监测结果可得,鲁溪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投产后,变电站四周围墙边界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 架空线路预测评价结论:在保证输电线路最大弧垂架设高度满足环评要求高度条件下,通过理论计算预测,与现状监测值相比,本项目输电线路建成运行后,周围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都会有所提高,但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k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要求。因此,在满足环评要求措施条件下,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相关噪声理论预测结果可知,鲁溪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根据类比监测结果,线路噪声监测衰减断面位于村庄区域,输电线路昼夜间变化幅度不大,噪声水平随距离的增加而减小的趋势不明显,说明是主要受背景噪声影响,输电线路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的贡献很小,对当地环境噪声水平不会有明显的改变。 3、水环境影响评价 鲁溪110kV变电站现有工程已设置了化粪池,用于处理巡检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本期工程扩建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因此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容量能够满足主变扩建后站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变电站已设置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期主变扩建完成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因此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方式能满足项目扩建后的要求。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及废铅 (略) 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排。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架空线路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要求;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场;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合理选择导线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鲁溪110kV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本期工程扩建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垃圾排放;设备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引起主变压器油(HW08)泄漏及蓄电池更换时产生废旧蓄电池(HW3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处理。 4、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本期拆除重建事故油池,本期建成后事故油池总容积可满足站内最大单台主变油量100%的泄漏容纳。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项目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
4、110kV沿江变电站110kV一二次设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 110kV沿江变电站110kV一二次设备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浔阳区甘棠街道滨江路和滨江一支路交汇处西南侧约70m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期改造工程为拆除主控楼三楼现有110kV配电装置(HGIS),并在主控楼东北侧新建一栋配电室,重新设置110kV配电装置(GIS)。本期改造工程变电站围墙内新增占地面积514m2,新增占地属 (略) (略) (略) 。 本项目总投资1380.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占总投资的1.16%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本工程各测量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测量范围值分别为0.03~0.12V/m和0.040~0.259μT,测量结果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因此本项目一二次设备改造完成,正常运行状态下,变电站四周厂界和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也会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状预测及类比监测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变电站评价范围内区域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域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沿江110kV变电站现有工程已设置了化粪池,用于处理变电站巡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本期工程改造后,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因此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容量能够满足变电站改造后站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行期间没有大气污染源,运行期间没有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站内定期巡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废蓄电池以及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沿江110kV变电站内已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蓄电 (略) 物资部门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有可能产生事故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产生后及时交由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外弃。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间巡查维护人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变电站泄漏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集油坑收集,经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池,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略) 统一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不暂存。 4、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在正常工况下,巡查维护人员会产生一定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5、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的事故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外泄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站内最大单台主变油量有效体积约为16.8m3,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有可能引起变压器油泄漏,在变压器所在四周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现有1个事故油池(总容积为18.7m3),并设置了油水分离装置,本项目设置的事故油池可以满足规范要求。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
5、溪口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 | 溪口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修水县溪口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在现有溪口110kV变电站内新增1台50MVA主变,新增1套无功补偿(3.6+4.8)MVar,本期不新增110kV出线间隔。本工程总投资概算12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占总投资的2.6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经类比监测结果可得,溪口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投产后,变电站四周围墙边界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工程投运后溪口110kV变电站周围敏感目标处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相关噪声理论预测结果可知,溪口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溪口110kV变电站现有工程已设置了化粪池,用于处理巡检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本期工程扩建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因此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容量能够满足主变扩建后站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变电站工程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变电站已设置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期主变扩建完成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因此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方式能满足项目扩建后的要求。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及废铅 (略) 物资部门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排。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溪口110kV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本期工程扩建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垃圾排放;设备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引起主变压器油(HW08)泄漏及蓄电池更换时产生废旧蓄电池(HW3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厂家回收处理。 4、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本期拆除重建事故油池,本期建成后事故油池总容积可满足站内最大单台主变油量100%的泄漏容纳。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项目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