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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缑氏镇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AJS【2024】007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区缑氏镇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托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成交人自筹,招标人为偃师区缑氏镇第一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包:小学部:预计就餐人数:其中教师 100 人;中午就餐学生为 700 人,全天
就餐学生 350 人。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正常接通。由拟合作单位与校方协商后,进行服
务和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包:小学部:预计就餐人数:其中教师 100 人;中午就餐学生为 700 人,全天
就餐学生 350 人。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正常接通。由拟合作单位与校方协商后,进行服
务和管理。; (002)二包:初中部:预计就餐人数 430 人。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正常接
通。由拟合作单位与校方协商后,进行服务和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包:小学部:预计就餐人数:其中教师 100 人;中午就餐学生为 700 人,全天
就餐学生 350 人。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正常接通。由拟合作单位与校方协商后,进行服
务和管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三年以上食堂经营经验、承担学校食堂经营规模和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
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002 二包:初中部:预计就餐人数 430 人。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正常接通。由拟
合作单位与校方协商后,进行服务和管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三年以上食堂经营经验、承担学校食堂经营规模和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
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授权人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的原件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洛 (略) (略) 交叉口东宇大厦 28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洛 (略) (略) 交叉口东宇大厦 28 楼
七、其他
万安 (略) 受偃师区缑氏镇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偃师区缑氏镇第一
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托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 偃师区缑氏镇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托管项目
二、项目编号:WAJS【2024】007 号
三、服务期限:1 年
四、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一包:小学部:预计就餐人数:其中教师 100 人;中午就餐学生为 700 人,全天就餐学生 350
人。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正常接通。由拟合作单位与校方协商后,进行服务和管理。
二包:初中部:预计就餐人数 430 人。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正常接通。由拟合作单位与
校方协商后,进行服务和管理。
2. 资金来源:成交人自筹
3. 服务期:1 年
4. 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2 个标包。一包:小学部;二包:初中部
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质量标准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 年
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三年以上食堂经营经验、承担学校食堂经营规模和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
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方式:(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授权人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的原件复印件,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
人,请于 2024 年 0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9 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
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洛 (略) (略) 交叉口东宇大厦 28 楼购买
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的原件扫描件。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6.com。以上资料仅供
获取文件登记使用,发送后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审核。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 (略) (略) 交叉口东宇大厦 28 楼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 (略) (略) 交叉口东宇大厦 28 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同时发布。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偃师区缑氏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偃师区缑氏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万安 (略)
地址: (略) 洛 (略) (略) 交叉口东宇大厦 28 楼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方式:0379-*
万安 (略)
2024 年 08 月 2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偃师区教育体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区缑氏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偃师区缑氏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万安 (略)
地 址: (略) 洛 (略) (略) 交叉口东宇大厦 28 楼
联 系 人: 康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