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 (略) 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2〕11号),我局组织发动企业进行申报,并对我区申报企业(共88家)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企业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蓬江区科工商务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查证实,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蓬江区科工商务局,地址: (略) 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蓬江区企业申报20 (略) 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名单
(略) 蓬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