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建筑垃圾 (略) 置中心项目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1001
一、投标人提疑部分:
1、问:(1)本项目土方外运运距按3KM包干,结算不予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的约定,请修改;(2)本项目主要材料调差仅考虑主材(钢材、水泥、商品砼)价格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按70%列明主要材料,请修改。
答:(1)按审后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文件执行。(2)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本项目要求水电施工员1人,请问是否修改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答:本项目要求的水电施工员修改为设备安装施工员。
3、问:前附表 其他第30、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其中主材应在备选品牌明细表选定, 使用前必须经发包人及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单价不得调整。品牌明细表是中标后使用前再选定吗?
答: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进行采购和施工。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施工员:3 (其中土建施工员2人、水电施工员1人)人”
修改为:“施工员:3 (其中土建施工员2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人”。
2、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8%。履约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修改为:“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3、删除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12.1.2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按闽建〔2024〕9 号《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4、现补充上传“表11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详见附件。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 (略) ,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