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港中旅 (略)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略) | ||
(略) 业 |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 | *** K | |||
经营范围 | 国内货运代理,海上、 * 上、航空国际货运代理, (略) ;仓储,货物运输服务;劳务派遣;代理报关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港中旅华贸 (略)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大华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 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1 | * .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港中旅华贸 (略) | ||
---|---|---|---|---|
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略) 业 |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 (略) 会信用代码 |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 |
(略)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中 (略) 有限公司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港中旅华贸 (略) (略) 持 (略) 港中旅 (略) * %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 .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通过资格确认后 (略) 书面通知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 (略) 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略)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 (略) 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 * 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付清全款后,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由 (略) 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 (略) 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略)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 (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次性支付至 (略) 联 (略) 指定账户。 (3)同意 (略) 联 (略) 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 (略) 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已知悉,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经营资金,自 * 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如转让方为标的企业提供新的借款(具体金额以标的企业财务账册记录为准)的,受让方同意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用于偿还上述债务。 (5) (略) 置外,本次转让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略) 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略) 站 |
交纳时间 |
(略) 期 | *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