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黔江区段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略) 水利工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工期 | 工程质量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 名称 | 证书 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 保险 | 担保 保函 | ||||||||
(略) (略) | 详见招标文件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2024年 10月30日 | #.60 | 李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768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