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全 (略) 以及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 (略) 、水利部、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现将《平罗县水务局落实安全生产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水务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水务局落实安全生产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 (略) 以及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 (略) 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水利部四十七条措施和自治区水利厅二十条措施、自治区、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稳控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推动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水利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安全能力建设显著提升。
(二)全面完成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安全稳定,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
(三)深入推进全县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防范。
1.将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水利系统基层单位延伸。
2.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理论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复杂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3.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载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知识、技能,进一步夯实人人要安全、个个会防范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和向党组会议报告工作的内容。局党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平罗县水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局重点工作、年度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责重要内容。
5.局党组会议每季度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三)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涉及对水利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对防汛物资储备库房数量、管理、防火、管理人员在岗等重点检查;对全县扬水管理泵站做好水工设施、机电设备、 (略) 、基坑、蓄水池等安全警示标志等运行安全、管护维修重点检查。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7.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同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及有关单位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8.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规定,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9.聚焦水利安全工作,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一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对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情况;是否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仓库、施工生活区防火防风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等。二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领域。对防汛物资储备库房数量、管理、防火、管理人员在岗等重点检查;对镇朔湖、贺兰山、红崖子山防洪设施的现状、性能、维护、保养、机电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整治;对黄河防洪设施运行进行全面检查,突出险工险段重点检查整治;对全县扬水灌溉、人饮供水泵站水工设施、机电设备、 (略) 、基坑、蓄水池等安全警示标志等运行安全、管护维修重点检查,检查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强化管理措施。三是水域(体)领域。加强水域(体)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防护措施。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在所属水域(体)和涉水工程相应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防护围栏等设施,具备条件的要设置监控监测设施等。对所属水域(体)及涉水工 (略) 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要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巡护,有效杜绝违反规定私自游泳、戏水造成人员溺亡事故发生。加大涉水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周边群众安全意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七)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
10.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拆分工程项目等行为自查自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11.深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和突击检查等方式,集中开展打击治理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行为、重点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切实强化执法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九)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12.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建立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核查处理机制,强化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督办。组织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不落实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十)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3.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目标任务,持续提升防控重大风险能力,完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五本台账”,健全长效机制。
(十一)全力推动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销号清零。
14.各单位要把各领域历次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贯穿对行业监管始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问题、责任、任务“三个清单”,限期清零销号;对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建立“一患一档”,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整治彻底。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强化风险管控,完善各项制度。
(十二)强化水旱灾害预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15.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运行管理。对我县崇岗镇、红崖子乡及前进农场涉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备逐一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和测试,对贺兰山汝箕沟、小水沟、大水沟出山口、镇朔湖退水闸、红崖子拦洪库等行洪危险地段防汛视频监控设备及时进行维护,确保汛期正常使用。进一步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手段,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系统作用,不断增强科学防洪能力,保障我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的高效利用和运行管理。
(十三)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16.严格落实局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值守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专人值守、领导在岗,严禁“电话值班”“遥控指挥”。加强防汛值班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严格执行水旱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灾害事故信息核实,严把信息接收、记录、处理、报送各环节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 (略) 及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单位要服从局党组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分工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跟踪督查。各单位要加大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督促各水利建设、运行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切实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创新方法,严格问效问责。各单位要对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以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为落脚点,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载体,推动各项制度落实。同时要加强对本行业督促检查工作,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