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坞站前广场路网工程(西纵九路BK0+000~BK0+379.019)监理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0980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湾坞站前广场路网工程(西纵九路BK0+000~BK0+379.019)监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现更改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4)本招标文件中“以上”的含本数,“以下”的不含本数。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20层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3-6797622 | ||||||||||||
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宁德创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王路与闽东西路交接处日月星城4幢905 联系人:苏工 电话:0593-2879166 | ||||||||||||
3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若有) | 招标项目名称:湾坞站前广场路网工程(西纵九路BK0+000~BK0+379.019)监理 报建编号:3509811804230201 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098002 标段名称(若有):湾坞站前广场路网工程(西纵九路BK0+000~BK0+379.019)监理 标段编号(若有):E3509810902100098002001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不适用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不适用 | ||||||||||||
4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宁德市福安市 | ||||||||||||
5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的规定,工程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城市互通式立交桥及单孔跨径100米以上桥梁;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的属于一级;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为建设横四路、纵九路两条城市道路,总长1.279km。横四路,道路起点接纵八路,沿规划位自西向东布设,终点与湾坞大道T字形平交,路线全长909.265m;纵九路,道路起点接湾坞大道,T字形平交,桩号,终点与本次设计横四路T字形平交,路线全长369.70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
6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建设周期:/至/或注明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 ||||||||||||
7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6548611元;其中:暂列金额:48万元; | ||||||||||||
8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9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到位 | ||||||||||||
10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纵九路,道路起点接湾坞大道,T字形平交,桩号,终点与本次设计横四路T字形平交,路线全长369.70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 ||||||||||||
11 | 1.3.2 | 施工阶段 监理服务期限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 ||||||||||||
12 | 1.3.3 | 质量标准 | 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相关工程监理服务规范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 ||||||||||||
13 | 1.4.1 | 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 |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工程业绩要求(采用简易评标法的项目,不对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有关工程业绩方面的要求): 1)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 (4)信誉要求: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84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要加强与该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同步交换更新。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工程使用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投标人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行业季度平均分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 ③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84分时,以84分计取。 ④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⑤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的同时,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变更证明材料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应提交而未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只需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其他监理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到位。 (7)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14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1.4.3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6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但应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潜在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 | ||||||||||||
17 | 1.11.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
18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招标施工图纸及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 | ||||||||||||
19 | 2.2.1 | 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1年11月25日18:00:00 形式: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 ||||||||||||
20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时间:2021年11月26日23:30:00 形式:招标人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答复、澄清。 | ||||||||||||
21 | 2.2.2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时间:2021年11月26日23:30:00 形式: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修改,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 | ||||||||||||
22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23 | 3.2.1 |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 (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监理服务费依据《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取费标准下浮5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度系数为1.0,服务质量系数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29083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监理服务费依据《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取费标准下浮5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度系数为1.0,服务质量系数1.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委托人还应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 ||||||||||||
24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
25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 (1)或(3)或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形式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点条款规定) (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098002),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信用社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52801001000034360600000111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2)银行保函形式: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点条款规定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根据(宁建筑[2021]10和宁建筑[2015]34)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扫描件。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差额部分应以现金形式予以补足 (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不适用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点条款规定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保证保险凭证上应写明验真网址,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该保证保险保单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 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鼓励开发保函、保险电子化提交和确认系统,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凭证等同于原件。 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
26 | 3.4.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无 | ||||||||||||
27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 ?无 □有, 具体要求:/ | ||||||||||||
28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29 | 3.1.1 | 要求提交的 投标文件内容 | 资格商务文件:要求提交; 监理大纲:不要求提交; | ||||||||||||
30 | 3.7.3 |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最新版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1、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有关规定进行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做完后应认真检查其完整性(包括正文、数据文件、报价信息、应标响应等),确定无误后电子签章盖章再制作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
31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 | ||||||||||||
32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 | ||||||||||||
33 | 4.1.2 | 投标截止时间 | 时间:2021年 12月 06日 09:00:00 | ||||||||||||
34 | 4.1.5 | 投标保函、保险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 提交时间:2021年 12月 06日 09:00:00前 提交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封要求:提交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不要求密封,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纸质保函. | ||||||||||||
35 | 5.2.2 |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或远程均可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 ||||||||||||
36 | 5.2.2 |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 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如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等因素导致现场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84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如因电子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解密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 | ||||||||||||
37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 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应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 | ||||||||||||
38 | 6.3.1 | 评标办法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 | ||||||||||||
39 | 6.3.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个 | ||||||||||||
40 | 6.3.2.6 |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 | 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在收到评标委员会从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通知后半个小时内,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
41 | 7.1 |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fw.fj.gov.cn/、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公示期限:10日 | ||||||||||||
42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43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基本户的银行保函形式之一提交 履约担保期限:与监理服务期一致 允许投标人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银行保函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鼓励允许投标人使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递交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交方式、金额及对等互保条件,中标人应当响应。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10%,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 | ||||||||||||
44 | 7.7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 ||||||||||||
45 | 8.5.3 | 监管部门 |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电话:0593-2130367 | ||||||||||||
46 | 9 |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8 | ||||||||||||
47 | 10 | 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 | 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电子投标文件,其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 ||||||||||||
48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宁公共资源[2021]2号文件规定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采用的电子保函应由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需经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验证,是否验证成功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格式应符合《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附件要求,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当招标文件、附件(若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发出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留下在开、评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能随时联系的、真实的、处于开机状态的手机号码,以便出现特殊情况时能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再提供与投标时加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文件打印版5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和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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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有澄清和补充通知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并经常登入发布补遗书的网址,以免错过补遗材料(如延期投标通知、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由于投标人未自行查阅相应通知、答疑造成的投标错误、失误、废标等结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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