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武县看守所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中心B座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J-C2023CW0133
项目名称:长武县看守所建设工程桩基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看守所建设工程桩基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长武县看守所建设工程桩基检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看守所建设工程桩基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看守所建设工程桩基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略) 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质量检测人员A级证书]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3.4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中心B座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中心B座6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中心B座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
(2)请供应商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须携带入库截图或其他证明资料(纸质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
(3)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下载方式: (略) 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策法规,在搜索栏中输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点击下载附件内容即可。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5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3.6《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公安局
地址: (略) 长武县育才路一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扬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中扬 (略)
2023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