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通知》要求,结合龙港区民族工作实际,根据区委研究决定,拟推荐葫芦岛龙港区龙湾商务区实验小学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初步推荐对象。
本公示发布之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5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龙港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盖公章。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9-*
通信地址:龙港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略) 龙 (略) 76号 邮政编码:*)
龙港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4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 王红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