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新和宏远建筑商品砼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阿拉尔 (略) 新和宏远建筑商品砼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阿拉尔 (略) 新和宏远商品砼搅拌站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简介: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314国道东线(777公里+200米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N41°38′37.*″,E82°40′36.*″。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735.4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密闭水泥筒仓5个、全封闭搅拌楼两座,各设置1台搅拌机;储运工程:密闭粉煤灰筒仓2个、料堆场、减水剂罐2个10m3、运输车辆;辅助工程:实验室、值班室、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暖、排水;环保工程:固体废物、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等。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