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南横林子雨污分流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000G(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南横林子雨污分流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宝清县发 (略) 以 宝发改【2023】125号 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宝清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宝清县南横林子雨污分流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宝清县南横林子。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雨污分流改造,本工程拟新建及改造Φ1200~2400×2000的污水检查井521座,更换DN600~1200的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共计2595.25米,管线及土沟清淤2722.01立方米,新建dn400~dn1000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收集干管1680.49米,新建Φ1000~5000×4300雨水检查井89座,新建及改造雨水盖板沟及雨水涵3117.74米,拆除、恢复人行 (略) 面(略).18平方米。
2.4工程承包范围:本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依法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310天(含设计、施工);(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各种设备:各种设备、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855.(略)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略)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略)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略)级(含(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之日状态为准);
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负责人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可兼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 (略) 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
3.4财务要求: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 (略) 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提供2021年--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5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 (略) (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7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投标人;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成员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招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授权委托书外签章部分仅需牵头人签章。
3.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按照《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全面取消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 (略)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 (略) ( (略) (略) (略) 130号)(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宝清县中央大街170号
电 话:0469-(略)
招 标 人:宝清县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宝清县中央大街170号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0469-(略)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8号双子金座9层
联 系 人:刘洪臣
电 话:0451-(略)
邮 箱:*@*26.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