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略) 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技术专家、相关县 (略) 、矿山企业和编制单位对《湖南省新田县周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评审通过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生态修复部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46-#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新田县周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新田县周 (略)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生态修复评审意见书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