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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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园区平湾二路919号,占地面积23684.72㎡,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45902.72㎡。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一期工程的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原位扩建,增加2000m3/d的处理能力;(2)新建二期工程,接收污水能力为15000m3/d,其中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0m3/d,另外5000m3/d为利安隆(珠海) (略) 达标含盐废水借用本项目排水管线排海。本项目建成后,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3.7万m3/d,合计排放量为4.2万m3/d。本项目最终基建内容及规模以规划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工程组成、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书。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科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工地内设置的临时隔油沉砂池后回用于设备冲洗、场地浇洒等,不外排。2.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物料运输及装卸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等。使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 (略) 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防治扬尘污染的各项措施。3.噪声:主要为各种工程施工机械和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二、运营期: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化验室废水、药剂配置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物滤池废水)、生活污水和收集处理后的尾水。其中化验室废水依托一期工程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设备、设施冲洗废水及生物滤池废水,排入二期工程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一期扩能工程采用“均质+A/O组合生化+二沉池+炭吸附脉冲澄清池+次氯酸钠消毒”组合工艺;二期工程采用“均质+预处理(芬顿/厌氧)+AOAO+深度处理(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2.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非*烷总烃,食堂油烟。本工程拟对有明显臭气产生的废水均质池、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采取加盖封闭措施,对处理过程中各废气产生点均设置废气集中收集设施,采取连续抽气方式,通过引风机将气体收集;恶臭废气收集后,输送至废气除臭系统集中处理。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3.噪声:鼓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从声源上和传播途径等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置于室内,并进行减震、减噪处理,以尽量减小其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废活性炭、臭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室检测分析产生的废液废渣、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应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4.28-5.15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