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营运期间废气包括硫化废气,密炼、开炼废气。
项目采用吸附加UV光解的工艺处理产生的废气,为保证设施处理效果,根据活性炭吸附能力及设施对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等计算,本项目每使用3吨胶需要对活性炭进行更换一次,每次更换100千克活性炭。
项目处理设施对废气收集率为95%,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少部分废气逸散至车间内,此部分废气量较少,经车间换气系统扩散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来自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危险废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含油手套及含油抹布)、办公生活垃圾等。
项目与2021年11月建成投产,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定 (略) ,危险废物较少,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实际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1。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周边敏感点为周边居民,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对生活废水、大气、对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运行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 (略) 上信息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