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人行步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YJFHYJ-G1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干道人行步道改造工程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驻京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主干道人行步道改造
2.2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最高限价:161.*(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拆除原有人行道面 (略) 缘石,安 (略) 缘石,铺设透水砖等。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3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已竣工的合同金额在*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办理进京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略) 丰台 (略) 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5)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复印件。
(6)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因素,仅做购买标书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6日9时30分, (略) 海淀区(具体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侯智慧010-*)。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驻京某部 地 址: (略) 昌平区 联 系 人: 陈助理 电 话: 010-*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联系人:姜湛宽、程育霞、刘彦 电 话: 010-*、* 传 真: 010-* 电子邮件:*@*63.com |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