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4 (略) 段绿化养护工程已由334省道 (略) 段改扩建工 (略) 以关于请求批准组织实施334 (略) 段绿化养护工程的报告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334省道 (略) 段改扩建工 (略) ,现委托 (略) 市永信工 (略)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略) 。
2. (略) 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2)规模:本工程从K23+750(宁通大桥)至K30+000段和南北支线600米道路两侧绿化的养护,总面积约 *** .5㎡,其中乔木16273株,灌木3032株,绿篱6796.55m,色带73784.1㎡,花卉19274.8㎡,孝顺竹6404丛,草皮 *** .6㎡。养护等级二级,养护期3年。投资额约880万元,招标工期:1095日历天。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2.3付款方式
养护一年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养护二年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30%,养护三年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余款在第三年养护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或者[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略) 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在绿化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除外)。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201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价≥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养护工程。
(3)投标人及项目负 (略) 贿犯罪记录。(以检察 (略) 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6)其他: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人企业资质无要求,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未显示园林绿化专业,则按《建城【2009】157 号第五(七)条》执行,提供相关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使用“ (略) 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市公共资 (略) (http:/ *** )”, (略) 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 (略) 上支付后, (略) 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5日 0:00时起,至2017年8月10日 0:00时止。
5. 评标办法见附件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地址: |
|
联系人: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日期: |
详见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及标准:
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