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坊街美食文旅街区项目商铺之一 【企业自挂牌项目】
承租方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资格;
2、经营品牌持有人或者获得品牌授权人(须出具品牌授权证明);
3、信用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 (略) 查询信息为准;
4、具有经营小型餐饮(含茶饮、咖啡、简餐等)经验及良好经营记录;
5、可提供经营方案、装修设计方案;
6、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报名本项目其他商铺。
出租条件
提供:
1、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
2、承租及租金报价意向书;
3、品牌介绍书;
4、出租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5、出租年限3年,具有优先续约权,无 (略) 罚前提下优先续约2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书坊街美食文旅项目内首层商铺,经营小餐饮类、餐饮文化展示推广,无明火。
2、本次出租标的配合书坊街美食文旅项目改造,预计2025年4月交场。
3、意向方如被确认承租方后,须于租赁合同( (略) (略) 通版“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略)元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可转为正式租赁期租金。租赁保证金一律通过银行对公转账的形式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接受现金缴交。
4、承租方须于正式签订租赁补充协议(项目合同)后,进场装修前支付场地装修保证金(略)元,场地装修验收合格后出 (略) 退还保证金。场地装修保证金一律通过银行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出租方不接受现金缴交。
5、承租方须于正式签订租赁补充协议(项目合同)后5个工作日之内,向出租方支付水电费保证金5000元。水电费保证金一律通过银行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出租方不接受现金缴交。
6、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如承租方退场,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场地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场地时,出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7、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根据出租方项目改造风格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于出租方改造风格一致。
8、承租方须办妥经营所需手续并提交给出租方复印件备案后,方可按合同要求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