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动力锂电池梯次组装再利用锂电池(略)吨、破碎分选回收锂电池(略)吨及 (略) 理(略)吨一般固废项目阶段性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动力锂电池梯次组装再利用锂电池(略)吨、破碎分选回收锂电池(略)吨及 (略) 理(略)吨一般固废项目(阶段性)
项目地址: (略) 繁昌经 (略) (略) 芜湖鸿谷产业园6号、7号、C2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竣工日期: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于2024年11月10日竣工。
调试起止时间: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30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安徽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