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白马镇旌坞村枇杷产 (略) 项目 | |||||||||||||||||||||
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 *** |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白马镇旌坞村枇杷产 (略) 项目已由 (略) 乡村振 (略) 以浦乡振组办〔 * 〕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白马镇旌坞村股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 %。 (略) 条件, (略) 。 * . (略) 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主要建设内容包 (略) 观光廊道、民宿改造、路面白改黑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白马镇旌坞村 2.3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 万元。 *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3.1.1在 (略) 域内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 类人员”A类证书;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否则,均 (略) 理;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 * 年9月、 * 月、 * 月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有“ * 类人员”B类证书; 3.2.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 (略) 组成人员的其它要 (略) 人员组成表) 3.3.1 (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 * 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中华人民共 (略) (略) 建质〔 * 〕 *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3.4投标人均须对《 (略) 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3.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 (略) 省、 (略) (略) (略) 门处理,处于暂停投 (略) 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 (略) 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 * 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 (略) 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略) 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 * 日 * 时 (略) 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略) ,招标人不再 * * 通知。投标人 (略) 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 | |||||||||||||||||||||
4.5 保证金信息 | |||||||||||||||||||||
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 * 时 * 分;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 (略) 上递交的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上传投标文件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业务管理——上传投标文件);纸质投标 (略) 递交方式,递交地址: (略) 市公 (略) (略) ( (略) 区人民东路 * 号) * 楼开标大厅; | |||||||||||||||||||||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
* 、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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