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娄新土告字[2022] (略)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新化 (略) 委托,娄底市公 (略) 以挂牌出让方式交易 ***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储地【2021】 (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挂牌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挂牌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7月10日,到娄底市公 (略) 405办公室土 (略) 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8日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底市公 (略) 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 *** 9722 (2) 中国 (略) 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 *** 62 (3)中国 (略) 娄底市分行 账 号: *** ***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 (略) 412 (略) 签字确认到账。申 (略) 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 (略) 405办公室土 (略) 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 (略) 土 (略) 于2022年7月18日16时前确认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只有获取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六、该宗土地挂牌报价活动至2022年7月20日15时00分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内容及交易地块现状 (略) 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 (三)竞得人除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契税、交易服务费、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新化县“QY20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实施。 (五)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新化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七)联合竞买协议内容须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八)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挂牌须知》。 (九)根据湖南省防指系列排查文件要求,从外市来(返)娄的参与该宗地竞买人须提供抵娄后24小时内 (略) 在地就近开展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 (略) 联系电话:0738-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 娄底市公 (略) 2022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