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4〕59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乐县青龙派出所业务用房维修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12-20 09:28:00 来源: 平乐县发 (略)
平 (略) :
报来《平 (略) 关于审批平乐县青龙派出所业务用房维修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公报〔2024〕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维护社会稳定,有效解决治安问题的需要,同意建设平乐县青龙派出所业务用房维修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名称:平乐县青龙派出所业务用房维修改扩建项目。
三、项目代码:2405-*-04-01-*。
四、项目建设地点:平乐县青龙乡原青龙财政所工作场所及青龙农业技术推广站地块。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328.83㎡,总建筑占地面积326.82㎡,总建筑面积835.04㎡;其中新建1栋3层警务保障用房,占地面积150.52㎡,建筑面积为482.44㎡;维修改造1栋2层现有业务用房,建筑占地面积176.3㎡,建筑面积352.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装修等建筑工程,消防、强弱电、室内给排水工程等安装工程,购置相关设备一批;地面硬化、室外给排水、绿化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22.*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 (略) 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平乐县发 (略)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