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略) |
项目编号 | (略)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12/19 17:38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12/24 17:38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12/24 17:38 | ||
采购单位 | (略) |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手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手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采购预算 | ¥(略) | 是否需要踏勘 | 否 |
是否需要踏勘 | 否 | ||
踏勘联系人 | 踏勘联系电话 | ||
踏勘联系电话 | |||
踏勘地点 | 踏勘联系时间 | ||
踏勘联系时间 | |||
送货/施工/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 ||
送货/施工/服务地址 | (略) (略) (略) 190号 | ||
付款条款 | 根据电梯维保情况,由供应商提交相应维保记录后,约定半年一付或一年一付 | ||
其他说明 | 1、维保人员须持有质量 (略) 核发有效的电梯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安装或更换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产品须有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出厂日期、说明书;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开户许可证;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查询结果为准。6、项目具体信息及要求请查看技术服务要求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售后服务 | ||
电梯维保服务 | 1(项) | 供应商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交训练基地一份,供应商自存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 ||
参考品牌及型号 | 不限定品牌型号 | |||
技术参数要求 | 1.按《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完成训练基地电梯的维保服务; 2.组织通过特种设备 (略) 规定的电梯年度检验; 3.提供电梯抢修,困人解救,故障分析,大修建议等; 4.配合训练基地提出的其他要求,包括不限于:重大活动现场保障、恶劣天气现场值守等其他工作;5.详见技术参数补充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