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车辆、货物运送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
(略) (略) 委托, (略)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车辆、货物运送服务采购项目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略)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车辆、货物运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 (略) (略) 。
3、项目内容:本项目设一个合同包, (略) (略) (略)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采购车辆、货物运送服务,最高限价单价详见附件“采购服务要求表”。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4.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必须按本询价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5、询价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邀请函到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三明邮政办公大楼)领取询价文件。
6、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对本项目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采购单位联系。
7、评标方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8、提交询价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询价保证金。
9、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询价会议地点由采购单位签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询价开始时间:2023年3月7日11:00(北京时间)。
11、询价会议地点: (略) 三明会议室(地址: (略) 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楼会议室)。
12、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书面补充通知形式发出,务请供应商保持联系方式通畅。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
地址: (略) 沙县区虬江港区路6号港务苑4栋;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周。
附件:
采购服务要求表:
服务项目 | 最高限价单价 元/次 | 服务说明 |
拖车/拖货服务 | 200元/次 | (略) 公安局、三元区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800元/次 | (略) 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1250元/次 | 清流县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550元/次 | 尤溪县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1200元/次 | 泰宁县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200元/次 | 沙县区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650元/次 | 将乐县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750元/次 | 明溪县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1400元/次 | 宁化县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1400元/次 | 建宁县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1200元/次 | 大田县公安局拖至沙县区海西三明国际*地港(金源路北) | |
拖车/拖货服务 | 200元/次 | 1、里程数以实际起运点起至*方指定服务点止的里程计算 (2吨以内包含2吨) |
250元/次 | 1、里程数以实际起运点起至*方指定服务点止的里程计算 (2吨以上-3吨) | |
280元/次 | 1、里程数以实际起运点起至*方指定服务点止的里程计算 (3吨以上-5吨) | |
400元/次 | 1、里程数以实际起运点起至*方指定服务点止的里程计算 (5吨以上) 2、超出部分 8元/km,该费用向*方收取 | |
搭电或充气服务 | 100元/台 (10台以内含10台单项服务) | 搭电:提供电瓶搭电服务,保证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充气:提供轮胎充气服务,保证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适用车型:适用车型为9座以下车辆(客车、货车、大巴等车辆除外) 同一台车搭电或充气项目选其一 |
55元/台 (10台以上单项服务) | ||
搭电和充气服务 | 165元/台 (10台以内含10台两项服务) | 搭电:提供电瓶搭电服务,保证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充气:提供轮胎充气服务,保证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适用车型:适用车型为9座以下车辆(客车、货车、大巴等车辆除外) 同一台车同时需要搭电和充气项目 |
80元/台 (10台以上两项服务) | ||
地库牵引 | 215元/次 | 1、将车辆从地库拖至地面,以便进行后续拖车服务; 2、或者需要非平板车现场移动车辆 |
吊 车 | 1100元/次 | 陷入困境无法行驶,需要使用10吨内(含10吨)吊车施救的救援服务 |
1100元/次 | 陷入困境无法行驶,需要使用10吨以上吊车施救的救援服务 | |
备注 | 1、拖车/拖货服务(固定点)价格适用说明: (1)9座以下(含9座)客车(10吨及10吨以下其他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客车、小型客车、货车、皮卡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如超出9座及10吨以上重型运输车使用不固定点的拖运价格。 (2)货物重量不超过10吨/次。 (3)本项起运点,指各县(区、市)公安局车辆/货物实际存放点。 2、拖车/拖货服务(不固定点)价格适用说明: 本项下所有吨位说明,指运送的车辆或者货物的重量。 3、以上所有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装卸、过桥过路费等的全包干价,且包含6%税点。 | |
投标人承诺 | ||
1、提供全年365天,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2、自接到服务指令时起算,6小时内司机和施救车辆到达服务现场; 3、配合完成车辆的交接点验手续,并对其负责; 4、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