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略) 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总体规划策划 (项目编号:BJSJ*)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 发布来源: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略) 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总体规划策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SJ* 项目名称: (略) 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总体规划策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元 最高限价:37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提交成果文件。(具体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打印,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一并归档(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本项目采购货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 (略) (略) 政采贷板块 (网址:htt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声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21 年 06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到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略) 宾水西道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 (略) 地址: (略) (略) 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崔老师 电 话:*、* 北京 (略) 202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