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国 (略)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桂人社部发〔2024〕40号)精神,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第四批共130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月6日前邮寄或 (略)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综合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举报电话:0770-*。
附件:稳岗返还企业名单(2024年第四批)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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