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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根据《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规定, (略) 文件澄清和修改如下: * 、《招标文件》 (略) 5.2款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涉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或投 (略) * 并修改。 * 、《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 * 日 * 时 * 分。” * 、《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款开标时间和地点中投标文件第 * 次开标地点修改为“ (略) 省 (略) 市公 (略) ( (略) 市红谷滩建设大厦 * 楼4号开标室)”;第 * 次开标时间修改为“ * 日 * 时 * 分”,开标地点修改为“ (略) 省 (略) 市公 (略) ( (略) 市红谷滩建设大厦 * 楼4号开标室)”,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涉及开标 (略) * 并修改。 *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已推迟,若 (略) 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必须保证其有效期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 致。 * 、对于系统内原工程量清单存在的问题已修正,新的清单补遗已经上传至系统,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清单(以清单上传时间为准)重新制作报价文件。 * 日相关补遗文件请至 (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