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娄星区杉山镇污水处理厂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娄星区杉山镇污水处理厂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略) 娄星区杉山镇镇区南部原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技术咨询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11月12日(30个工作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