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环审复〔2024〕25号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关于红枣塘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宏 (略) :
你公司报批的《红枣塘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11-*-04-01-*)位于建水县盘江乡辽远村附近坡地,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本工程不新建升压站,依托杨柳寨光伏电站的220KV升压站,配套建 (略) 、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仓库、绿化等设施。总装机容量43.1288MWp,额定容量35MW,采用容量为 580Wp 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建设12个光伏方阵,项目35kV (略) 中, (略) 为7.4km, (略) 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该项目取得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云南省固定资产云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选址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已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不涉及公益林,与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不冲突。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与景观设计,尽可能保留项目区天然植被,与周围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加强场区及周围绿化,优先选用当地树种。降低太阳能光电板反射率,减少光污染影响。
(二)项目太阳电池板清洁废水用于周边植物浇灌,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废光伏板、废逆变器统一收集暂存于杨柳寨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设备生产商回收;每个箱变设置一个事故油池(3m3),共12个,收集的废矿物油依托杨柳寨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
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 (略) 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电磁
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五、该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请建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检查。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2024年8月23日
抄送: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 (略)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