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www.js-eia.cn/)进行《瓮安县白水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滨河缓冲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
瓮安县白水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滨河缓冲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