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略) (略) 年产*双注塑鞋迁扩建项目 | (略) (略) 飞云 (略) 1588号 | (略) (略) | (略) (略) 主要从事注塑鞋的制造和销售, (略) 飞云街道飞云街区宋家 (略) , (略) (略) 现有厂房(第3幢第3-4层)进行生产,年产*双注塑鞋,租赁面积5000平方米。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 (略) (略) 年产*双注塑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于2018年10月26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审批(瑞环建备〔2018〕56号,见附件5),项目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公司决定搬迁至 (略) (略) 飞云 (略) 1588号,租赁 (略) 第6幢第4层厂房进行生产,并增加部分设备、扩大产能,租赁建筑面积3145平方米。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新增产能*双注塑鞋,形成年产*双注塑鞋的生产规模,工业总产值*元。 | 202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 (略) 公示 | 注塑废气:注塑口设置上吸罩,并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将罩口靠近注塑口,注塑废气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口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15 m 投料、拌料粉尘、破碎粉尘:设置独立密闭的投料、拌料、破碎车间,在拌料机、破碎机上方均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并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尽量放低罩口,拌料机工作时加盖密闭;破碎机入料口设置挡板。投料、拌料、破碎粉尘分别收集后汇入主管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口DA002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 m 拉帮定型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鞋帮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收集粉尘、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矿物油废桶、废活性炭需要妥善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07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07 月 26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 (略) 生态 (略) 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