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送东莞市交椅湾新河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东莞市交椅湾新河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9-*-76-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板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新建交椅湾新河,河长5240米,最小底宽45米,堤顶高程4.0米,并结合水环境和水生态进行景观设计,治理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约为31.*平方米;
(二)整治支涌连接段,共7条河涌1506米,其中龙涌长度为91米,苗涌长度为345米,沙涌长度为110米,上沙正涌长度为290米,坭涌长度为255米,塞古涌长度为365米,孖斗涌长度为50米;
(三)新建泵站2座,水闸4座,分别为东泵站1座,设计流量100立方米每秒,东水闸1座,净宽30米;新建西泵站1座,设计流量172立方米每秒,西水闸1座,净宽50米;新建沙涌水闸1座,净宽50米;新建苗涌水闸1座,净宽20米。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6695.*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新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市财政局滨海湾分局《关于对的复函》、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0058S0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于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