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市鑫恒基橡胶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市鑫恒基橡胶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略) 玉塘街道 (略) 第 (略) (略) 96号二楼整层和 (略) 厂房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保措施:废气:项目在打印、转印、过胶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略)烷总烃。项目 (略) 大岭山富鑫环保通风设备经营部在楼顶安装了一 (略) 理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并在车间设置排气管道,将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 (略)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噪声:项目合理布置车间内设备,避免设备之间的噪声叠加影响,加强管理,避免物件及夜间生产,注意设备的保养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摩擦噪声,对高噪设备加装消声器和防震垫等有效措施。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硅胶边角料、废转印纸、废佳积布、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主要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热转印墨水瓶、废粘合剂(胶水)包装桶;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以及有 (略) 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炭等危险废物,先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达到一定的拉运量 (略) (略) (略) 理。
验收报告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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