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漳州恒利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48UH0X9
地址: (略) 平和县小溪镇迎宾大道369号
法定代表人:林盛昌
2024年7月2日, (略) 环检车间进行现场检查, (略) 正在进行机动车检测业务,执 (略) 尾气排放检测系统中的车辆尾气 (略) 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苏U0U230、闽DVJ759车辆检测过程中检测过程数据转数值全程为0;2.闽E109LH、闽ESP998均为双排气管但检测过程中仅插入一根采样管;3.闽D18H03、闽EK5962未正确使用转速计;4.闽E5A897检测过程中双流量套管一端接入车辆排气管,另一端处于开放状态;5.2号线车尾的视频监控无法覆盖车辆检测过程。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拍照取证,全程你公司总经理林盛昌陪同检查。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2024年7 (略) 平和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抽查情况);
2.2024年7 (略) 平和生态环境局现场照片(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抽查情况);
3.20 (略) 提供的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公司的主体责任)。
4.《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报告编号:**、**、**、**、**、**、**(证明你公司为苏U0U230、闽DVJ759、闽E109LH、闽ESP998、闽D18H03、闽EK5962、闽E5A897机动车出具检测合格的报告);
5.《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关键页(证明柴油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的技术规范);
6.《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GB *-2018)关键页(证明汽油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的技术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龙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