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公示期为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 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0870-*
通讯地址:水富县云富街道办枫叶新城水富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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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略) (略) 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社区玛瑙村茶林社 | 绥江县 (略) | 云南勤策环境检测 (略) | 项目性质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工程内容和规模:设置鹅卵石加工生产线1条,以及其他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料及石粉约3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81万元。 | 施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拟采取措施:①施工扬尘,裸露掉膘定时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在大风时增加洒水次数。②易产尘物料堆放时应使用篷布遮盖。 (2)废水:项目不在现场设置施工营地,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过程的噪声。拟采取措施:①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所有打桩工序均采用沉管灌注桩;②施工单位要加强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对一些零星的手工作业。如拆装模板、装卸建材,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③施工期间对于噪声值较高的搅拌机等设备需放置于远离居民的地方,对于固定设备需设操作棚或临时声屏障;④禁止在夜间施工,因工艺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并依法接受监督。 (4)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拆除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拟采取措施:①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行的按照规定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②土石方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于破碎、筛分、打磨粉尘、厨房油烟等。拟采取措施:①项目破碎、筛分、打磨粉尘使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厨房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排放允许浓度2.0mg/m3的要求。引至厨房油烟集中排烟管道,由员工厨房屋顶1.5m高排气筒排放。③项目破碎、筛分、打磨工段扬尘采用集气罩(共6个)、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为90%,另10%破碎粉尘约205.2t/a,呈无组织排放。④运输扬尘采用设置软管对项目区非雨天场地、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每天2次,降尘率可达70%。⑤物料装卸扬尘无组织排放,加强洒水降尘。⑥上料口铲装扬尘采取在上料口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在上料过程中进行喷淋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消减90%的扬尘外排量。⑦原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并于非雨天,使用雾炮机、软管洒水降尘,雾炮机洒水降尘每天2次,软管洒水降尘每天2次,进一步控制原料堆场扬尘产生。⑧机械和车辆废气无组织排放,自然稀释。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厨房废水、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厨房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同如厕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再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②初期雨水经地漏收集进入200m3初期雨水池内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③厂区内建立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系统。 (3)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布袋除尘器风机、输送带、装载机,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②在平面设计时,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于室内,再通过建筑隔声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化粪池污泥、布袋集尘、地漏和初期雨水池泥沙和废矿物油。拟采取措施: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③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项目区绿化沤肥;④布袋除尘收集扬尘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混泥土拌合站进行综合利用;⑤地漏和初期雨水池泥沙自行风干清掏后同布袋除尘一起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混泥土拌合站进行综合利用;⑥建设一间不小于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规范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处理、转移台账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