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楚县旅游产业发展项目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阿纳库勒乡14村和夏马勒乡奇特村 | | 25000 |
| 巴楚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黄丽芹 |
| 1400 | | 20 |
| 2023-12-3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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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旅游环线道路2.6公里,桥梁45米,维修游泳池护栏450米,改造旅游厕所62平方米,维修木栈道1360平方米,维修休息凉棚336平方米,维修成人游泳池1500平方米,室外景观工程提升改造20000平方米等,配备景区森林防灾与生态补水设备、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景区照明系统等附属设施设备;为阿纳库勒乡塔拉硝尔(14)村、夏马勒乡奇特(10)村民宿进行装饰装修、电器安装等提升改造,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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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为场地平整、挖掘时的泥土扬尘,搅拌混凝土时的扬尘,白灰、水泥、砂子、砖等建筑材料搬运、堆放时的扬尘,建筑垃圾堆放、清理时的扬尘,运输车辆碾压道路时的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实行封闭施工。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沉砂、排水设施。并加强场地地面、施工道路的保湿、保洁工作,减轻二次扬尘污染。 其他措施: 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工地道路积尘清理措施,可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废水来源为施工时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排水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环境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区域内应设置临时防渗化粪池,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随意外排。 |
| 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来自弃土、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完成后其它混凝土块、弃渣等均为无机物,可用于回填项目区低洼地带。施工垃圾运往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为场地平整和地基开挖阶段产生的噪声;要求建设方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设置在施工场地中部并修建临时隔声棚,并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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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