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 | 发文时间 | 2024-04-16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张家塬乡范堡子、犁铧嘴集中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同心县张家塬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同心县张家塬乡范堡子、犁铧嘴集中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张政发[2024]10号,项目代码2404-*-20-01-*)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党农发〔2024〕3号),结合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张家塬乡范堡子、犁铧嘴集中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养殖产业,提升扶贫资产利用效率,确保衔接资金项目持续发挥作用,以产业兴旺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张家塬乡范堡子、犁铧嘴集中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新安装HDPE300双壁波纹管207m;2、新建植草砖砌护130m;3、新建C20混凝土硬化2395㎡;4、新建砂砾石硬化800㎡,护栏维修80m;5、其他设施包括储水罐基础维修144㎡,堆粪棚基础维修70m。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张家塬乡范堡子村。
四、建设年限:2024年4月—2024年8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96.*元,其中:工程费用94.*元,其他费用2.*元。资金来源:同心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央)。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技施图纸,不得随意调整建设规模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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