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20日,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新疆盛源 (略) 承担了“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
规划内容:规划“2库8级”开发方案,即玛尔坎恰提(坝后式,控制性枢纽工程)+吉兰德(引水式)+塔日勒噶(混合式)+夏特(引水式,接塔日勒噶尾水)+八村(引水式,接夏特尾水)+康苏 (混合式)+卡拉贝利(坝后式,控制性枢纽工程)+卡拉贝利二级(引水式,接卡拉贝利尾水)。
规划年限:现状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 203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 2040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乌恰县乌 (略) (略) 03幢
联系人: 李敏
联系电话:0908-(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盛源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288号创新广场F座6楼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991-(略)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http://**/hbcyxh/xxgk/(略)/hjyxpjgzcygs/(略)/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