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6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6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6月-12月)海盐智慧城管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
采购品目 | C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依据建设部、 (略) 智慧城管相关管理标准及规范以及海盐县的智慧城管管理要求, (略) 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等信息的限时采集;对承办单位办结反馈的案卷进行实地核查,根据数字城管中心的派遣指令对指定事、部件进行专项采集;对数字城管中心指定的区域进行全面的部件数据普查;做好停车资源(停车场、泊位等)的数据采集、核查;其它与数字城管采集相关的工作;其他由业主单位交办的工作等。 |
预算金额(元) |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年05月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 中小企业预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在海盐县范围内,通过万米单元网格的形式,将其划分成若干个管理网格。按照住建部智慧城管相关规范标准及海盐县实际情况,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查、核实等,保证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并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强化智 (略) 管理中的作用, (略) 品位。1.负责工 (略) 管理事件和部件的巡查工作,并 (略) 管理事件或部件问题及时上报数管办。(中心区域巡查密度要求为2小时一次;外围区域巡查密度要求为3-4小时一次)。 2.负责对“小” (略) 管理事件或部件实施自行处置,完成快速上报。信息采集员根据巡查现场实际情况,如发现零星的非法小广告、小量的杂物、白色垃圾、果壳箱盖(门)复位等力所能及能解决的,坚持不进程序不走大循环,发挥举手之劳作用。 |
联系人 | 金沈军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