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 (略) 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
二、联系电话:0574-*,传真:*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 (略) 海 (略) 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
2、建设地点: (略) 鄞州区
3、建设单位:宁波 (略)
4、方案编制单位: (略) 水利水电规 (略)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8月12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建设内 (略) 工程、公园绿地工程、桥梁水系工程、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道路工 (略) 支路,设计时速30km/h;新建公园绿化*m2,公园铺装*m2; (略) 政桥梁2座,景观桥梁9座,沿湖挡墙2840m,沿河挡墙133m,新开挖水域面积约10.*m2,对现状后塘河( (略) — (略) )进行清淤,清淤面积约*m2;新建1号展示中心、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隧道管理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m2;同时配套建设管线、照明等配套设施。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0331hm2,其中永久占地22.6174hm2,临时占地0.4157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07.*m3;开挖量82.*m3,填筑量25.*m3,外借8.*m3,余方66.*m3。
本工程余方考虑分类消纳。土方及钻渣泥浆拟运至李花桥码头、江北区鑫宏/豪城码头;拆除废料、淤泥拟运至宁波 (略) 综合利用。若周边项目有需要且时间衔接良好,优先就近调运及利用。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元,其中土建投资约*万元。
本工程拟于2024年8月开工,拟于2026年8月完工,预计工期为25个月。
(略) 水利局
2024年8月12日